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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黑魔王墙脚(HP同人)

若叶紫樱

带着游戏系统和技能的雷尔穿越了。魂穿成为刚刚死去并且化为阴尸沉尸湖底的雷古勒斯布莱克,雷尔表示,作为全属性被不明原因同时大幅削弱的前亡灵系法神,他感到压力很大。不过幸好,他手中正巧握有可以逆转阴尸尸毒的秘宝,只是这坑爹的说明究竟是怎么回事?!第一章:穿越成阴尸?!1982年4月30日。此时距离新生的小婴儿救世主哈利波特击败丧心病狂的黑魔王,从而将整个英国巫师界从不见天日的黑暗和恐惧之中解放出来的那天,已经过去了整整半年的时间。在全英着名,同时也是唯一一所培养未成年小巫师成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里,战争的阴影似乎已然离人们远去了。无论是在这里求学的各学院小巫师,还是几乎将自己的终生都奉献给了这座古老城堡的教授们,好像都已经习惯了生活的重归平静,以及他们德高望重的那位老校长时不时的装傻和抽风。dash;dash;当然,或许还有那么一小部分始终坚持着银绿色的高贵和傲然的残余份子依然还认不清事实地在暗地里阴谋着策划些什么,但是对于现在的霍格沃茨而言,重新绽放出蓬勃的生机,似乎才是整个城堡的主旋律。而可以想象,在这样的主体氛围之中,被学生们私下里称之为史上最恐怖教授没有之一的蛇院院长,目前观测而言爱好似乎(?)是魔药和自我折磨的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在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心情大概都不会很好。

总有那么几个人想弄死朕

雾十

本文讲述的就是一个昏君在死后重新回到过去,如何在波谲云诡的帝国权力斗争中求生存、谋发展,一遍遍被杀,一遍遍回到过去,努力寻找杀害自己的真凶,最终成为一代名侦探的感人事迹。警告:本文yy向,小白向,适量种田,酌量搞笑,不过就是一仅图一乐的日常吐槽循环重生文。第一周目人生自古谁无死,刺客没死朕先死。什么叫成功的帝王呢?闻欣觉得反正只要和他完全相反,那么就会是成功的了。当然,他也没有打算当一个成功的帝王就是了。闻欣在被皇上了的时候,就确立了他这一辈子都将为之奋斗的目标dash;dash;不让他的谥号变成末帝。也就是只要不当亡国之君,一切随意。闻欣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既无识人之能,又无治世之才,如果不是他有一个当皇帝的老子,一群优秀聪颖却又内耗干净了的兄长,以及一个能文能武、忠心可鉴当了大将军的小舅子,这天下最尊贵的椅子怎么着也是轮不到他来坐的。在被他的小舅子,司徒大将军黄袍加身的时候,闻欣其实是很茫然的。我?闻欣犹记得当时他一身狼狈,站立于兵荒马乱的大背景之下,看着骄傲肆意的司徒大将军从头狼化身忠犬,毫不犹豫的率先跪倒在地,双手奉上了他于乱军之中抢下的传国玉玺。

重生之深度诱入

醉笑浮生

直到左以渊为他而死后,楚璟才知道,左以渊心底一直藏着的那个人竟然就是他楚四少。左以渊爱他?似乎是这样。但所谓的爱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楚四少却是至死都没能弄明白。重活一世,楚璟发现时光倒退到了自己的十七岁,于是第一章:重生楚璟不知道自己盯着那面镜子究竟看了多久。十分钟?二十分钟?半个钟头?亦或更长时间。自从坐上楚家第一把交椅之后,这种无意义却浪费生命的事,他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楚璟带着些自嘲的意味如此想着,但却依旧无法将自己的视线从镜中的那个少年身上移开。真是个好看的孩子。修眉,凤眸,身材高挑,皮肤白皙。楚璟伸出右手,将食指轻抵在镜面上,漫不经心地勾勒着镜中少年熟悉却又无端让他觉得陌生的面部线条。这么青涩的一张脸,是自己十七还是十八岁的时候?楚璟歪了歪头,很认真地回忆起来。不过,既然还没有被接入楚家的话楚璟扫了一眼自己现在的屋子。哦,那就应该还不到十八岁。那么,应该是十七?楚璟懒洋洋地收回了手,眯着眼再一次地打量着镜中自己那张应该属于少年时期的脸,许久,像是终于忍受不住一般,低低地笑出了声。十七岁。嗯,十七岁。真是个美好的年纪。楚璟的笑声从低哑逐渐变得尖锐。透过镜子,楚璟可以看见自己现在那双几乎滴血的眼,还有那副笑得无法自已甚至近似于癫狂的模样。

我的老师

莲洛

曲苍茫成为了元兴中学高二(三)班的班主任,不过这个班的学生,似乎比他特殊的体质更加诡异!第一章刚下过小雨,天还有些灰蒙蒙的。经过一番细腻滋润的小巷子潮气很重,现在又刚好是初秋时节,晨间更显凉意十足,仿佛直渗骨髓,令许多走过这里的人都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紧紧合拢上了外套。比起身边擦过的一个穿着厚风衣的公文包哥们,曲苍茫那被t恤衫包裹着的小身板就略显单薄了。不过他倒是不觉得冷,脸色红润,嘴角翘得老高,手里紧紧捏着一张纸,手心还特别没出息的冒了点虚汗。这张纸,便是昨天拿到手的元兴中学入职通知书,被他蹂躏一路,根本不成形状了。抬脚踹开了正准备顺着他裤管向上攀爬的小朋友,曲苍茫斜眼瞥了一眼,收敛了些笑容,不过漂亮的大眼睛中波光闪烁,还是不难看出他的高涨心情。我说啊,别得寸进尺了。曲苍茫停住脚步,在对方又抓住他裤腿爬的时候开口道。半晌,下面才传来一声低低的回应,噢。就见一个穿着灰色长款毛衫的小男孩儿挠了挠头,有些闷闷的退开了几步,一头扎进了右侧的墙壁中没了踪影。

一个读者是如何悲剧掉的

宅鲸

穿越进某本书里跑过龙套的苦逼读者,回到现代被反穿而来的的魔王悲剧掉的故事。中二魔王攻x杯具读者受,附带各种欢脱二货。伪现代背景,经不起考究,请诸位大大敲砖留情。第一章林德面无表情地砸了鼠标,举起手,犹豫两秒钟,然后进了厨房磨菜刀。菜刀是件好物。除了能镇定安神之外,还能让人产生一种正在手刃仇人的错觉。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磨刀霍霍向猪羊。林德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从小就不争不吵不闹,乖巧伶俐,从来不自暴自弃自怨自艾,连爱好都体现着他乖巧的个性。是的,林德是一个网络小说的忠实读者。现代人嘛,总容易精神空虚。林德喜欢爽,喜欢yy,喜欢种马后宫,总而言之,一切恶俗的剧情他都喜欢。更何况,网络小说嘛,称不上什么高雅的艺术,作者赚钱开心,林德看书也开开心心。但现在林德很不开心。因为他最近萌上了一篇很萌的叫做《龙翼战记》的文,虽然题材是老掉牙的勇者大战魔王,作者是毫无任何完结作品的新人,但架不住情节好文笔棒,林德还是义无返顾地跳坑了。

位面诚实商人

千萌

从天而降的手表砸中了胆小结巴的苏灼,苏灼原本贫穷而孤独的生活瞬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来自宇宙的位面交易系统竟然可以和不同世界的人做生意,在地球上不可能看到的宇宙飞船、小说中的魔法道具、修真物品,只要你有钱就能买到手!在冷漠【使者】s001的帮助下,苏灼慢慢的懂得了经营之道,面对神奇的位面世界还等什么,赚钱吧第1章:新生苏灼苏灼茫然无措的随着火车站的人潮往外涌,手上拖着个硕大的红色编织袋,好不容易才在站外的侧门边稳住。整了整被弄皱的衣服,抱着编织袋蹲下来等。马上就有三四个妇女很热情的上前要拉苏灼:小哥,要住宿吗?就在旁边,很便宜的。到我那里,我那干净。苏灼来a市之前就听很多人警告说a市火车站一带有很多搞传销的,说是旅馆一住进去就别想出来什么的。虽然是道听途说的夸张话,第一次出远门的苏灼还是很紧张的相信的。所以他很用力的挥开这些抓来的手,一着急又控制不住结巴 :不,不去。那几个妇女突然被打了一下,也气了,狠狠瞪了苏灼几眼,骂着穷鬼又转身去拉其他出站旅客。苏灼眨了眨眼,也发现自己有点反应过度了,安静的蹲下来。七哥还没到,他没有手机,也不够力气再拖着行李去打公用电话,只能等着。这次来a大报道,是苏灼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家里把春夏秋冬能穿的衣服都给他带上了,又听说a市消费高,连毛巾牙刷鞋子都带了好几套,苏灼干干瘦瘦,个子连170都不到,把这大袋拖出火站手就酸了。

重生后奇遇

无措仓惶

重生了,要干什么?当然是让自己过得更好。奇遇了,能怎么样?让世界为之改变。没有什么超人的天资,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天赋,不过是小人物的他,凭借着对未来零散的认知,这些就足够让他过上好的生活。没有什么野心的想要好好生活下去,却意外的和那个在未来非常了不得的人有了交集第一章飞机场是充满了离别和相逢的地方,在这里,告别和欢迎是每日都可以见到的日常,挥泪告别,含笑相见,没有什么可以特殊描绘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人,不同的长相,不同的衣着,却有着差不多的心情,对于将要远去的亲朋好友的关切,交待的话语怎么也说不完,就怕对方漏了什么,在国际航线上,这样的关切尤为浓厚,谁让亲朋好友要去的地方太远了,远得已经不是自己的国度。人生地不熟已经是一种忧虑,何况是在异国他乡,没有了熟悉的人种和熟悉的语言,将独自去那里生活的亲朋会不会过得好,这是一种感情和现实上的忧虑。在国际航行的安检口,就有这么一家人,包围着一个少年,不断地叮嘱着。被包围的少年,看上去没有什么特殊,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牛仔裤,一双干净的运动鞋,和普通的少年没什么不同,相貌上凑近一看,端正俊朗,遗传了母亲的南方血统,五官显得细致,皮肤也比一般男性细腻,又糅合了父亲的北方血统,细致中多了几分刚硬。没有英俊到让人眼前一亮,也没有俊美到让人惊为天人,几许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稳重让少年看上去非常的温和,俊朗的风采,不如开朗的人阳光板灿烂,也不如让人心跳絮乱的冷酷型让人心动,反而如同清风般和煦,透着一种干净的特质,让人一见就有好感,乐于亲近。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帅气的小伙。

炮灰攻才是真绝色

迦纳莫尔

林响是个拥有黑粉无数的耽美作者,人称[雷妈]。整篇故事源自于一本他笔下的奇葩小说,关于这篇小说,网友是这般评价的:能如此集万千雷点于一身的作品,当今社会已不可多得。雷妈出品,绝无凡品。他甚至还清晰地记得网友们对他的祝福dash;dash;真希望雷妈能穿到贱受身上被虐一顿之后正一正三观啊。当有一天小说里的人物空降到他的世界里dash;dash;尼玛他的24岁难道就是为了给黑粉还愿的?!第1章林响是个纯gay,刚过完24岁生日。在过去的24年里,他喜欢过5个直男3个双性恋1个gay。5个直男是吃准了不可能,连告白都没有就失恋了。3个双性恋他也有暗示过,只可惜都在人家或喜欢上男人或喜欢上女人的时候也理所当然地失恋了。所幸在遇到其中唯一的那个gay时两人迅速地发展到真爱,只可惜杯具的是,他俩注定不能是一对儿dash;dash;尼玛两个纯0在一块儿能搞什么啊?林响倒不是那种娘c的男人,他看上的那个gay也不是。林响虽然喜欢男人,但对天天捏着兰花指说话细声细气的娘娘腔还是接受不能的,当初遇着那个纯gay的时候就是看中了丫五大三粗的身材和粗犷的一张脸,俩人牵牵小手儿勾勾搭搭地就去开了房,等到做的时候就彻底破功了。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里都流露出同一信息dash;dash;上啊。那之后当然没做成,不过林响倒是跟他成了能掏心掏肺的哥们。那男人叫陈源,某着名健身俱乐部的教练,脱了衣服一身的肌肉,真是可惜了那身材。

大着肚子奔小康

公子寻欢

高博大学毕业以后工作不顺心不如意,还被总boss潜规则。他一气之下回老家包了两个山头,种田、种树、养马、喂羊,结果发现珠胎暗结......作者扫雷:这篇文的主要雷点有:1.生子,有读者曾经问过我公子寻欢你敢不生子么?我弱弱地打了一句,不敢!2.产乳,这个是在我文里第一次出现,第一次尝试。3.互攻,叶晨和季实宏互攻,但大叔受的时候要多一些,你们猜到了么?4.多cp,我那会儿说会有一对副cp的时候就有不少读者反对,嘛,其实吧!作者很喜欢多几对cp的写。第1章高博,把这份文案再重新拟一份给我。望着桌子上那叠厚厚的文件,高博缓缓吐出一口气,看样子今天晚上又要加班到深夜了。刚来华申的时候就听人说过,总boss不好侍候,而且沈家的人都不好惹,尤其是沈敬谦。表面上看上去是个谦谦君子,骨子里就是个黑社会。华申能从一个小公司做成国内属一属二的上市企业,绝对不是靠正经道路就能支撑起来的。当然,这里面也有他弟弟沈敬言的一些功劳,但无疑,沈敬谦居功至伟。高博本来很庆幸自己能在华申应聘成功,而且作为总boss沈敬谦的助理,走出去倍儿有面子。当然,在进公司的前半年,他都是这么认为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沈敬谦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他一直觉得沈敬谦是个喜怒不行于色,哀乐不表于行的人。但在他面前,沈敬谦好像越来越容易发脾气。最近更是越发的变本加利,只要稍不如意,就会给他增加一大堆的工作。每天加班的时间不低于五小时,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崩溃的。如果不是看在薪水和加班费都颇为可观的份上,他绝对不会再任由他压榨下去。

撸主卖得一手好萌

若明翼

一个叫路竹的男人死掉了,他的灵魂依附在一只外星小兽身上,小兽品种为萌兽,需吸收他人宠爱值才能进化成人,so,路竹在卖萌之路上狂奔而去。一开始:凸!撸主才不会卖萌呢,讨厌~后来:撸主已经在用生命来卖萌,好累,感觉不会爱了。第一章路竹躲在床脚下,看着在屋中穿梭的叔叔婶婶,心情委实复杂。只听叔叔道:银行卡找到没有?婶婶回:找到了,在床柜里,也不晓得里面有几分钱。叔叔又道:看下还有什么东西?翻遍了所有柜子后,婶婶没好气道:没有了,这死穷鬼,家里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白瞎了老娘几千块钱买棺材。路竹的叔叔婶婶又是好一顿翻,最终除了那张银行卡外,也只拿走了一部半新的手机,以及一台电脑,对于这台电脑,两人还发生了争执,路竹的叔叔说:这电脑就不要了吧,就是这电脑把路竹害了的,这东西不吉利,拿回去做什么?没事,我们不用也可以卖出去的,也值点钱诺。最终婶婶拍板,带走了这台电脑。若不是屋里家具都是出租房自带的,恐怕两人也会全部搬走,至于路竹的衣服,两人倒是没要,路竹的婶婶对这个还是挺讲究的,衣服再好,穿的人已经死了,还是个短命鬼,这衣服,她可不敢拿去穿,指不定就克了谁,到时候就是一身骚了。

我不是死了么

苍白贫血

小受跟小攻青梅竹马,但因为炮灰攻把小受洗脑,最后小受跟炮灰攻在一起了。谁知道好景不长,炮灰攻出轨,小受出一场车祸,患上了一种以为自己是鬼的精神病。这可把阔别两年的小攻乐坏了,这回他终于得手了,过上了圈养鬼的日子。第一章:车祸季姚将手搭在方向盘上,拨通了段修平的电话。今晚要一起吃饭么..我还有个病人,要加班,你自己吃吧。哦,那要给你留饭么电话那头已经是嘟嘟的忙音。季姚挂断电话,熄了火,抬眼望着车窗外的霓虹灯牌。希尔顿酒店,比当初跟自己开房的廉价小旅店好太多了。因为段修平是学医,为人又特别爱干净,刚在一起的时候季姚还住单位宿舍,每回都是傻兮兮的自带床单,生怕脏了段修平的身体,结果就是自己被操的腿脚发软,回去还得蹲地上吭哧吭哧的洗床单。现在看来,当初自己怎么不拿床单直接将这人渣闷死在床上呢。话说段修平跟季姚是发小,从小学就在同一个学校上学,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段修平抱个足球一脸汗的过来,羞涩的拍了拍季姚的肩膀,问他是哪个班级的女同学,结果季姚当时就恼了,找个砖头直接糊段修平脸上,俩人就当着好几十名同学面前厮打的轰轰烈烈,还误伤好几名无辜前来围观的小同学,最后给纪委老师惩罚,在走廊里站了一节课。而且那纪检老师也够缺德的,非要俩人抱着站,跟哥俩好似的,又怕两人不照着办,时不时出来瞅一眼,要是见两人抱的不紧,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教育。

重生之无法逃离

皇后爱煲汤

这是一个强买强卖的故事,高干子弟霸道渣攻vs冷清淡漠高知受,一句话:要么爱,要么死!据说,主角都需要有一个悲惨的童年才能惹人疼,乔小翊就是这么一个让人心疼却又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小破孩,阿白阿白你别气,小翊可以对谁都不好,唯独舍不得对你不好第一章:重生  祁筠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有参加自己葬礼的那么一天,或者,这世上确实没有人会发生这么戏剧性的一幕,这感觉,相当的复杂。祁筠确实是死了,死得干干净净,从十几层的高楼掉下来,连脑浆都迸了出来,决计是没有活的可能,可同时祁筠还是活着,变成了宋白真真实实的活在这个世上。对于自己死而复生这件事祁筠没有多大的感想,他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遗憾,就像当时从楼上掉下去的几秒里面,他亦是不悲不喜。祁筠远远的观望着,他并不过去,看着进进出出的人,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一脸沉重的进去,再满脸悲伤的出来,没离多远,便又开始和身边的人谈笑风生。人就是这样,我们不能奢求一个与自己关系并不密切的人会为因为你而喜怒哀乐,这世上落井下石的事并不少见,而仅仅因为一个死人就把自己搞得生无可恋,那是可笑的。一辆黑色的宾利吱的一声猛的停在了灵堂的院子前,众人一声惊呼,就见车门被拍开一样,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走了两步,整个人啪的就摔到了地上,这下子吓坏了四周的人,就看到车子后面跑出俩人,急匆匆的将他扶起。

站住,那个怪!

绍兴十一

郑威是一名特工,在某个特殊的机缘中,进入了这个游戏,成为了一名渣渣怪。从此,他开始了被玩家杀,被怪杀,被g清洗的苦逼生活。在面对那个每次把自己杀的渣都不剩,杀完之后还把自己浑身衣服扒掉,连内裤都不放过的初级玩家面前,郑威发誓,一定要成为一个最牛b的怪!第一章:黑心商人宇宙中,最奸诈,最坑爹,最无诚信的商人,出现在这片土地上。这名商人的名字叫做川月,他曾经干过很多天理不容的事情,且丝毫不知道悔改。他的战绩有:成功的将葵瓜子当作宇宙第一美人的精子兜售给一个可怜的虫族。成功的用一根棒棒糖收买了一名拥有特异功能的小弟。成功的用一颗玻璃珠买下了宇宙第一名画,转手又以上亿倍的价格,卖给了某位富商。用一枚普通的铁钉,买到了一艘宇宙飞船。把一个随地可见的石头,卖出了两百万宇宙币的惊天高价。即便是他这样的劣迹斑斑,声名狼藉的商人,却还是有人愿意和他做生意,所以,他的生意一直以来非常好。

重生之苏洛的傲娇生活

紫色木屋

苏洛以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权财两得。苏洛以为,这个世界上最高兴的事情,是一死百了。苏洛在临死前才明白,原来他后来的一无所有、遭人鄙弃,甚至狼狈的惨死,那是有心人在很久前,就设下的陷阱。苏洛重生了,在失去一切之后,他重生回到了八年前第1章阴霾的天空下,几辆豪车超速行驶着。咻的几声,在一家尚未营业的酒吧门前停下。车门打开,从车上跳下几个青年,个个穿着名牌,看起来家里有几个钱。几个人来到最后一辆车前,那原本骄傲的脸上,顿时堆满了献媚,其中一个青年打开车门:苏少,到了。从车上伸出一只脚,那皮靴擦的闪亮,接着那人钻出了车外,脸型虽然很青涩,却长的十分漂亮。最普通的黑色衬衣,一条浅白色的牛仔裤,配上那黑色的皮靴。只有172公分的清瘦个子,却是贵气很足。人抓到了?低柔的声音听起来华丽又亲切。苏少吩咐的事情,哪敢怠慢。那开门的青年笑引着苏少走进酒吧。苏少名叫苏洛。如果有人问,n城最金贵的人是谁?当然是百年望族的苏家少爷,苏洛。苏家的起源很多人都忘记了,可是苏家百年来的辉煌和鼎盛,n城无人不知。从政界到商界,苏家几乎控制了三分之一个n城。苏家家族庞大,别说旁支子辈和孙辈多,就连本家子孙辈人也不少。然偏偏,苏洛最得宠。这其中,不无理由。

位面孕夫的美满生活

满地梨花雪

重生即怀孕,还不晓得搞大自己肚子的渣男到底是谁的秦唯一表示很憋屈。无意中得到超级位面交易器一个,一心只想发家致富,过上悠然惬意的美满生活。什么,孩子他爹找上门来了?老子是大款,哼,麻烦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第一章:重生即怀孕宇宙历118年,华宇星球琰穹帝国所属的艾罗星球通过男性生子技术法案。同年,此法案推广到琰穹帝国下辖其他各大星球,引起轩然大波。宇宙历120年,艾罗星球颁布《男性生殖系统微创改造法法规》试行方案。宇宙历122年,艾罗星球首例男性生子个案产生,第一名敢于吃螃蟹的大胆男性罗林,成功怀孕生子,经过10月怀胎孕育出一名健康的男婴,从此他和宝宝的名字被记录在艾罗星球国文教科书中。宇宙历125年,琰穹帝国主星球的第一例男性生子个案产生。艾罗星球,克劳迪亚医院的急诊室内,一名面色惊惶的男子忽然推开人群,光着脚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跑了出来。喂,你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别跑,你别跑!他身后的护士紧张地大喊,想要阻止他。周围的人群纷纷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怎么有这么不小心的孕夫,怀孕了还到处乱跑?他的家人呢,他的伴侣呢?

妖孽来袭

伏木

他们一个是混迹于黑白两道的少爷,拥有着妖孽般的容颜,上扬的凤眼不经意间便鼓惑了众人。一个是勤勤恳恳的小警察,有着一腔为人民服务的热血,对生活认真而单纯。这两个不同类的人华丽丽的撞上了,本是无聊拿对方来打发时间,但最后却在不经意间动了不该动的情丝,妖孽如他,会如何决择?注:本文是《宠你就好》的姐妹文。第1章:我们好好谈天心医院是家私立医院,但口碑很好,在这f市里很有名气。而这医院的院长更是众人茶余饭后的论点,而结论无非是这院长很多金,很年轻,很英俊,而最重要的当然是他的医术真的很高超,是医界的天才。而这位在别人眼中如天才般存在的陆霖,此刻正一脸郁闷的看着门口。刚刚从这里走出去的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好友商以政,而另一个则是陌生的,但却足够吸引人的眼球,漂亮得非凡人般存在的一个男孩子。本来还在想着自己的这个好友今儿是怎么了,竟然到医院里来找自己,结果竟然是为了给那个漂亮得不似凡人的男孩子包扎那护士就能解决的小伤口,真是有够侮辱人的。不过,能让自己见识到这个在外人眼中如冰山王子般存在的好友能如此关心别人,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收获。那个叫小聪的男孩子也很不错,能得到商这样的关心爱护,看来也不简单呢!正好,最近没什么事做,拿这个来玩玩也是不错的。

[未来]哥,让我抱大腿吧!

红雁

哥莫名其妙的被卡车给撞死了!但哥又华丽丽的重生了!哥重生进了起x文里!但男主角是哥的大哥!嗯,好不容易接受了这个设定,突然发现哥的属性是任性、自私、懦弱外加身患绝症!等等,大哥,大腿给抱一下呗,哥真的不想死,嘤嘤嘤第一章清晨的阳光分外清新,微风拂过,将初春的气息带入人间。树梢下,一名黑发男孩安静的沉睡着。细碎柔软的黑发,精致可爱的面容,略显苍白的脸颊都让人忍不住对男孩心生喜爱。不知过了多久,黑发男孩平静的面容渐渐扭曲,猛然间他睁开了清澈的红眸。眼眸深处,是无法掩饰的害怕。黑发男孩一边喘息着,一边皱眉打量着四周。空中悬浮着的光屏,悬浮车略过的光道,行色各异的人们和自己周围的绿林。绿林被一层浅淡的光笼罩,外面的钢铁森林似乎全然被隔绝开来。男孩所处之地的静谧与外面的喧哗让他忍不住心里一紧,眼神满是惊恐。这里这里是哪?迷惑与害怕漫延至男孩的全身,他简直没办法相信眼前的一切。他记得自己明明是在上学的路上,为什么一眨眼就到了这里?

军职悍狼(重生)

鬼丑

一位特种兵重生到古代---他是受。受第一次遇到攻(狼型)觉得攻很好很强大,然后就天天想着把攻圈养起来,后来有一次终于让他逮到了落单的攻君,想凭借武力将其制服,结果被攻误以为是求爱的动作,然后攻就同意了orz,受带着攻一块儿在古代打仗,从卖饭的小兵成为大将军的养成文第一章沈军明是一名特种兵,却在一次野外集训的时候遇到了一点意外,这意外,改变了他一生、甚至是下一生的命运。沈军明模糊的记得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雨下的阴邪。夏天的丛林里非常潮湿,这雨就像是火上浇油一样,让人觉得喘不过气来。沈军明狠狠地深呼吸,四面看看,没有什么人,于是尽量直起身体,准备在附近找一点吃的。他已经这样不休不眠的走了四十公里路,在雨林里走一步都觉得艰难,现在体力更是完全到达了极限,能醒着完全靠意志支撑,再不找一点吃的恐怕就不可能继续坚持了。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天黑,他必须尽早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沈军明被丛林里的蚊子叮的半死,手都肿的没办法持枪。突然听到旁边有隐隐的水声,不由得松了口气。有水就有吃的,总算是饿不死了。沈军明扒开一片草丛,一下子跳到水里,将还趴在身上的虫子冲走,然后清洗已经溃烂的伤口,累得手指都在颤抖,整个人全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突然看到旁边跳走一只蛙。那蛙通体紫黑,乍眼一看就像是一条鱼飞了过去一样。沈军明条件反射地将它抓在手里,然后骤然感觉到手上黏滑的触感,还有蛙身上大大小小的凸起,顿时愣住了,浑身僵硬,想:沈军明你这个傻逼!有毒怎么办?!

穿越之扑倒妖孽爹爹

胖头松鼠

莫名其妙穿越也就算了,为什么一醒过来就家破人亡?!家破人亡也算了,为什么被爱到处捡东西的妖孽王爷捡到当儿子?!这也就算了,为什么越看王爷越觉得心向往之!直变弯也就算了,为什么表白被拒?!为什么半路插腿的障碍那么多?!江逸扬的穿越日子过得真不舒心,从假天真到真腹黑,妖孽王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啊扶额。本文1v1,腹黑年下攻vs妖孽诱受!

佣兵狂妃

颜若优雅

轩辕启,是二十一世纪令人闻风丧胆的第一雇佣兵,一朝穿越,竟变成异世大陆朱雀国闻名天下的软脚双性人,武功、魔法,什么都不会,还要被迫嫁给皇帝,看嗜血佣兵如何强势的进入众人眼帘,如何在这个以武为尊,充斥玄幻魔法的世界混得风生水起,无敌轻狂!第1章:嗜血佣兵雇佣兵,嗜血,残暴,认钱不认人,只要你给得起钱,他就能将命卖给你,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最玩命的一群人,有雇佣兵出现的地方,伴随着的永远是死亡和痛苦。轩辕启,作为世界第一佣兵团,以斯列蝠翼佣兵团唯一一个东方人,他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没有一般雇佣兵那种像肌肉先生一样强壮的体魄,满脸横肉,相反的,他长得很俊,一种偏向于柔美的俊,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完美的倒三角身材,平时的气质看起来也像是优雅的贵族,但只要知道他名字的人就知道,他,是恶魔的化身。fuck,看来这次他们是真的想要老子的命了一边吐出一句跟他俊美长相完全不搭扎的秽语,轩辕启的身形一边快速的在丛林中移动,这次他接了个刺杀中东恐怖分子首脑的任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能完成,想不到,在杀了雇主指定的人,准备撤退的时候,隐身的地方却暴露,数以千计的人开始在这浓密的丛林里追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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