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3/4页)



    总不能是成年孔雀吧?

    林听云越想越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不过目前还是先排除一下这些小孔雀有没有吧!

    于是在孔雀母亲又一次的外出觅食后,她在蠢蠢欲动想跟过去的小孔雀堆里开口说道:“你们现在都告诉我一下你们叫什么名字?!有没有知道林听云这个名字的?”

    她的一连串问话让叽叽喳喳的小孔雀有一点懵,他们顿时沉默了下来,忘记了自己接下来的动作,很快叽叽喳喳的围上去表示:“姐姐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二二!”

    “我是三三!”

    “我是四四!”

    “我是……”

    ……

    “姐姐,林听云是什么?是你给自己起的新名字吗?这个名字好好听,比我的名字好多了!”

    其中那只叫三三的孔雀羡慕极了。

    林听云:“……”

    好家伙!

    二三四五六……

    这名字起的也够潦草的!

    一一是谁简直一目了然啊!

    林听云顿时明白了,这里面应该没有格里芬。

    否则不会连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而且她也觉得格里芬应该不会变得这么聒噪,哪怕对方真的变成了一只禽类。

    确认了这群小孔雀里没有想找的熊,林听云也懒得再应付它们,随便扯了一个理由就打发走了。

    而直到当天晚上,林听云才知道原来这一窝小孔雀全都是那只孔雀妈妈独自一只生的,并不是整个族群的孩子。

    孔雀是群居动物,虽然会在同一个地盘抚育幼崽,但其实是各过各的日子。

    只有在平常觅食的时候,会互相警戒杜绝危险。

    孔雀的外形实在是太出色了,好在比起光彩夺目的雄性,雌性就低调多了,只有脖子上的羽毛能靓丽一些。

    孔雀唯一的优势是短距离的飞扑和冲刺,速度极快的冲刺可以让他们在猎食者追捕中迅速逃脱,同时也说明了它们很弱。

    没有强壮的躯壳防御,也没有锋利的爪子攻击,更没有狰狞的獠牙作为武器。

    他们只有一个短小的喙,平常以一些果子、青草、昆虫等小型动物为食。

    要是能捉到几条小蛇和几只小田鼠,就算很不错了。

    除此之外,如果遇见有其他掠食者吃剩下的食物,孔雀也会上前去啄食碎肉。

    正所谓弱者才会抱团。

    孔雀的抱团成群,是种族延续及存活的重要原因。

    为了让幼崽平安长大,雌性孔雀会在交·配之后自发的组成一个家族,共同守护地盘,最大可能的为幼崽创造安全的环境。

    而关于这种生存方式,林听云表示理解,就是有点不太适应。

    她虽然曾经是一个人类也算群居动物,但她喜欢有边界感的独自生活,偶尔和朋友出去走走就行。

    更别说她作为熊过了近三十年,上辈子除了格里芬和贝蒂,几乎没有和其他的动物产生过多的交集。

    没想到这下直接穿成一只群居动物孔雀,而且她的同窝还那么的闹腾。

    想到自己要和一堆小鸟过集体生活,林听云就有点郁闷。

    但她很快就打起了精神,她还要找格里芬!必须好好地活下去!

    ……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

    孔雀妈妈就带着这群小孔雀出去觅食了,它们几乎什么都吃,果子昆虫和青草……食谱和鸡高度重合。

    由于有着做动物的经验,林听云会选择性的去吃一些能量高的东西,比如富含蛋白质的蚂蚁和昆虫。

    与此同时,她还抽空翻了一下背包,发现自己上辈子存下来的食物,还满满当当的塞在背包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这可都是她的财富!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大概一周之后,同一批的兄弟姐妹都可以自主觅食了。

    林听云也还是没有找到格里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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