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伊利湖》电影上映(第2/8页)

耍手段,就要隐秘多了。这些制作公司的人考虑过后,决定暂时按兵不动。

    有句话说得好,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杨乐怡觉得把孩子换成对手,也很合适。

    拍摄期间那些制作公司继续给剧组使绊子,她还能放心点,他们毫无动作,杨乐怡警戒瞬间拉满。

    让人联系本土后期公司,居然有公司愿意合作,一看就有猫腻。

    后期公司,当然没有一口拒绝,而是让人继续和那家公司谈,以便麻痹敌人。

    司,迅速敲定合作对象。

    电影一拍完,赶紧。

    后期时间也不长,这时候拍电影很少有大特效,低成期。主流片的之间。

    特效多一点的,三个月也差不多了。

    《伊利湖》七月下旬开始做后期,顺利的话,九月中下旬就能拿到成片。

    到这时候,电影通常会开始宣发,适当买一些报道。等后期制作完成,再正式进入宣发期,谈发行,卖拷贝,上影院。

    《伊利湖》并不例外,进入八月后,grp的宣发团队开始工作。

    同时也开始联系发行公司,谈上商业影院的事。

    过程很不顺利。

    所有的发行公司,都拒绝和grp合作。

    别说商业影院,那些艺术影院、汽车影院,都不愿意放映《伊利湖》这部电影。

    这结果在意料之中。

    开拍之初,不,早在杨乐怡决定自己改编小说,自己投资拍成电影时,就想到了被行业封锁,电影无法上映的局面。

    可她不能因为想到了,就不去尝试。

    万一有发行公司愿意合作,有电影院愿意放映呢?

    为了这一个理智上知道不太可能的可能,她必须一家家去联系,去碰壁,直到彻底死心。

    最开始,杨乐怡想的是上不了主流影院就直接卖录像带。

    可真到这时候,杨乐怡发现事情有转机。

    虽然本土发行谈得不是很顺利,但欧洲和亚洲都有发行商,愿意购买《伊利湖杀人事件》的版权。

    尤其是亚洲。

    其实这个年代,亚洲的电影行业也是男性掌握着话语权,能在大厂担任重要职务,和执导电影稳定上商业影院的,都很少。

    但《伊利湖杀人事件》情况不同,它虽然女性导演,可投资一点都不小,有五百万美元。

    七五年之前,亚洲投资最高的电影是《日本沉没》,总投资不到两百万美元。

    而在香江,投资最高的是七三年拍摄的《龙争虎斗》,总投资八十万美元。这时候在香江本土,就算是大片,投资也不超过五百万港币。

    按照当前汇率,五百万美元等于两千五百多万港币。

    所以在亚洲,《伊利湖杀人事件》的投资,绝对属于大片级。

    这时候女导演的作品进不了主流影院,也和投资有关,钱少,拍不了大制作,所以产出大多是低成本的文艺片。

    而文艺片,是很难回本的。

    这一点,不管是七十年代的现在,还是几十年后都没有变化。

    主流影院觉得放映了也挣不到钱,自然不会愿意放映。

    当然,女性电影人遇到的困境,和她们本身的能力没有关系。很多女性电影人,不是只能拍小成本文艺片,她们是没有机会拍商业电影。

    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在行业由男性掌控,他们不愿意给女性电影人机会上。

    话说回来,《伊利湖》虽然是女性执导,但不属于文艺片,偏剧情类,是按主流商业片的标准去制作的。

    这两年,杨乐怡的小说在亚洲还很火。

    其实很久以前,杨乐怡的小说就在香江火过,但火的《林少英》是用其他笔名写的。

    后来杨乐怡本人在香江火了,身份曝光后,有书商从美国进淘金系列的原文书,在香江售卖。

    可香江会英文的人虽然不少,但真正能看英文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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