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林少英》(第5/5页)

个笔名发这篇小说。”吴文轩没问杨乐怡认为知道她笔名的人可不可靠,既然知道的人不多,说明知道的人都是她认为比较可靠的。

    但人心难测,有些人现在可靠,却不一定能一直可靠下去。

    杨乐怡写的这个剧情,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说成年男性来写,没人会觉得有问题。可一旦传开是她写的,赞誉可能会变成诋毁。

    他欣赏杨乐怡的天赋,不希望她因为诋毁而放弃写作。

    杨乐怡换了笔名后,文化社这边她也可以帮忙瞒住,反正其他人只知道她准备写的是武侠小说。

    这几个月,华侨文阵也陆续刊登了几篇通俗小说,说是其他作者投稿,不会突兀。

    但这样一来,提高稿费标准是不太可能了,最多按她上一本的最高稿费给她算。

    也不用担心文化社老板知道后追问,他可以给她担保,说她是老作者,不想被人知道是谁才换笔名。

    他在文化社干了这么多年,这点信誉还是有的,只是一本小说,老板不至于刨根问题。

    杨乐怡不是不知世事的小孩子,清楚吴文轩提这个建议没什么私心,是真的在为她考虑。

    而对她个人而言,写这个故事本身也不是为了钱。

    想要钱,她继续写英文小说就好了,退一步还可以写主流武侠,挣的肯定比现在这个故事多。

    她写这个故事,是因为不甘于现状,不满唐人街里那些所谓的老规矩,也是遗憾像陈师傅这样的人被埋没。

    她希望这个故事刊载出来后,能改变一些现状。

    虽然理智上知道这很难,但杨乐怡始终觉得,很多事不去做就不会发生,努力了才会有希望。

    当然表达归表达,杨乐怡也不想因为这个故事惹上流言蜚语。

    只有她一个人还好说,她有钱了,完全可以搬离唐人街,眼不见为净。但陈阿莲和杨宝怡一个在唐人街工作,一个学校在这里,就算搬走也要每天来这里上班和上学,短时间内很难躲开。

    少拿点钱,也少点麻烦,杨乐怡是愿意的。

    她没怎么犹豫,直接同意了吴文轩的提议。想到《林少英》是侠技小说,考虑几秒,写下新的笔名——木人桩。

    离开时,杨乐怡没带前两万字的文稿,也没拿稿费,为了避免文化社里有人认出杨乐怡的笔记,吴文轩要找人誊抄一遍她的稿件,才能走后续流程。

    不过就两万字,誊抄用不着太久,文化社规模小,程序也简单,吴文轩还是主编,没几天,杨乐怡就拿回了给吴文轩的稿子,和前两万字的稿费。

    同时吴文轩告诉杨乐怡,《林少英》从八月开始刊载,每期还是两万字,后面她每月交两万的稿子就行。

    随着《林少英》的连载确定下来,时间也来到了八月。

    因为上期杂志加印的八万册顺利卖完,这期杂志的发行量直接提高到了二十五万,和《eqmm》一个级别。

    消息传开,同行纷纷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