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第13/14页)
他们得到了礼部部分官员的暗中支持,但都没有成功。不过,这些“捣乱分子”(汤若望语)也的确制造了不少麻烦。汤若望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来对付他们。有一次,他们状告汤若望出任钦天监监正不合法,因为没有找到关于他任命的谕旨。内阁会议对于这样的指控当然要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汤若望被带到院子的太阳下暴晒,竟致患了头疾,三日未愈。好在这份谕旨后来从文档中找了出来,那些告他的人才没有得逞。对于这些接二连三的捣乱,汤若望不胜其烦,在高层的支持下,他决定把那些“捣乱分子”一一革除,并对监局内的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一些受到汤若望信赖的(其中大部分为基督教信徒)
走上了各级岗位。除此之外,汤若望还革除陋习,整顿秩序,清除监内的无用人员,对傲慢无理的满族官员加以责罚,从而逐步站稳脚跟,使钦天监的工作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起来。
顺治十四年(1657年)四月,原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炫上书弹劾汤若望,鸣冤叫屈。他说臣祖上来自西域,自隋便被“授为日官”,专司历法天象,每年推算,定期呈报,是为定例。可顺治三年(1646年),本监掌印汤若望废除回回科进呈定例,但臣发现汤若望新法所推七政,存在谬误,事关象占,“不敢不据实上闻”。最后,他强烈要求恢复回回科,“以存绝学”。朝廷受理此案后,派人验证,结果发现吴明炫指摘新法谬误,所告与事实不符,被判“诈不以实”,险些丢掉性命。
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吴明炫碰得头破血流,而回回天算家的阵营也受到严重挫败。此后,他们表面上消停下来,没有发起公开的进攻,但暗中仍在积蓄力量,伺机反扑。就在这期间,杨光先来到京城,他们一拍即合。杨光先攻击西教甚力,虽“好高论大言,稍通历法”,但天算艰深,非其所长。为了扳倒汤若望,他曾试图寻求“羲和旧官”,即钦天监中的汉人官员的帮助,但并未得到响应。杨光先对此很不满,他曾在文章中指责这些人“尽叛其家学而拜仇人作父”。所谓“家学”,即大统历,而“拜仇人作父”,则是说他们投靠了汤若望。他还用“反摇尾于贼跖,以吠其生身之祖考”来挖苦讥讽他们。
由于汉官不给力,杨光先颇感失望,但他很快就与回回科官员建立了盟友关系。据清人彭孙贻《客舍偶闻》云,杨光先与吴明炫为同郡人,两人相善。明炫自谓知历,每次交谈,历数汤若望新法之误,杨光先闻之大喜。他正愁找不到懂历法的人为他提供炮弹,现在有了吴明炫这个“知历”之人,自然是求之不得。
吴明炫,又名吴明烜,后者因避康熙名讳而改。有史料把明炫、明烜误认为兄弟二人,实则不确。吴明炫曾任回回科秋官正,康熙历案发生后,他一度重回钦天监任监副。可以肯定的是,在康熙历案中,他是一个举足轻重之人。有人甚至推测,杨光先一系列反对西洋历法的文章,在策划、撰写和润色上可能都与他有过商量,并得到过他的帮助。这种可能并不排除。
在吴明炫的支持下,经过一番精心准备,杨光先终于再次出手,向西教发起了新一轮的攻势。一场惊天大狱从天而降,不仅震惊了全国,而且震惊了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由于此案因历法而起,又被称作康熙历案。
康熙历案,起于康熙三年(1664年)七月,至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结案,前后八个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一是立案快,二是审判规格高,三是处罚严厉。
康熙三年(1664年)七月二十六日,杨光先具疏题参,状告汤若望等人图谋不轨,传妖书以惑天下,请依律正法。状告当天,堂司官便收下状子。八月初五日,密旨下部,谕礼部、吏部会审。次日,汤若望等传教士便到案受审。从立案过程看,前后不到十天,可见立案之速。
从审判过程看,此案先是礼部、吏部会审,之后刑部再审,再之后三法司复审,最后由亲王、辅政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和八旗都统等组成的御前会议进行终审。审判的程序十分繁复而漫长,而且经历了诉讼上的一切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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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了各级岗位。除此之外,汤若望还革除陋习,整顿秩序,清除监内的无用人员,对傲慢无理的满族官员加以责罚,从而逐步站稳脚跟,使钦天监的工作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起来。
顺治十四年(1657年)四月,原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炫上书弹劾汤若望,鸣冤叫屈。他说臣祖上来自西域,自隋便被“授为日官”,专司历法天象,每年推算,定期呈报,是为定例。可顺治三年(1646年),本监掌印汤若望废除回回科进呈定例,但臣发现汤若望新法所推七政,存在谬误,事关象占,“不敢不据实上闻”。最后,他强烈要求恢复回回科,“以存绝学”。朝廷受理此案后,派人验证,结果发现吴明炫指摘新法谬误,所告与事实不符,被判“诈不以实”,险些丢掉性命。
这是一次失败的尝试。吴明炫碰得头破血流,而回回天算家的阵营也受到严重挫败。此后,他们表面上消停下来,没有发起公开的进攻,但暗中仍在积蓄力量,伺机反扑。就在这期间,杨光先来到京城,他们一拍即合。杨光先攻击西教甚力,虽“好高论大言,稍通历法”,但天算艰深,非其所长。为了扳倒汤若望,他曾试图寻求“羲和旧官”,即钦天监中的汉人官员的帮助,但并未得到响应。杨光先对此很不满,他曾在文章中指责这些人“尽叛其家学而拜仇人作父”。所谓“家学”,即大统历,而“拜仇人作父”,则是说他们投靠了汤若望。他还用“反摇尾于贼跖,以吠其生身之祖考”来挖苦讥讽他们。
由于汉官不给力,杨光先颇感失望,但他很快就与回回科官员建立了盟友关系。据清人彭孙贻《客舍偶闻》云,杨光先与吴明炫为同郡人,两人相善。明炫自谓知历,每次交谈,历数汤若望新法之误,杨光先闻之大喜。他正愁找不到懂历法的人为他提供炮弹,现在有了吴明炫这个“知历”之人,自然是求之不得。
吴明炫,又名吴明烜,后者因避康熙名讳而改。有史料把明炫、明烜误认为兄弟二人,实则不确。吴明炫曾任回回科秋官正,康熙历案发生后,他一度重回钦天监任监副。可以肯定的是,在康熙历案中,他是一个举足轻重之人。有人甚至推测,杨光先一系列反对西洋历法的文章,在策划、撰写和润色上可能都与他有过商量,并得到过他的帮助。这种可能并不排除。
在吴明炫的支持下,经过一番精心准备,杨光先终于再次出手,向西教发起了新一轮的攻势。一场惊天大狱从天而降,不仅震惊了全国,而且震惊了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由于此案因历法而起,又被称作康熙历案。
康熙历案,起于康熙三年(1664年)七月,至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结案,前后八个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一是立案快,二是审判规格高,三是处罚严厉。
康熙三年(1664年)七月二十六日,杨光先具疏题参,状告汤若望等人图谋不轨,传妖书以惑天下,请依律正法。状告当天,堂司官便收下状子。八月初五日,密旨下部,谕礼部、吏部会审。次日,汤若望等传教士便到案受审。从立案过程看,前后不到十天,可见立案之速。
从审判过程看,此案先是礼部、吏部会审,之后刑部再审,再之后三法司复审,最后由亲王、辅政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和八旗都统等组成的御前会议进行终审。审判的程序十分繁复而漫长,而且经历了诉讼上的一切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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