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不想理睬人(第2/3页)

我带了很多钱,带你逛街逛个够。你想吃什么想买什么,就和我说。”

    曹暾半个眼神都没给装豪气的小叔叔。

    一贯钱看似很多,但要想在纸醉金迷的东京城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那可远远不够。

    十陌钱为一贯。本来一百文为一陌钱,但民间惯爱减些,现在约定俗成,朝廷和民间都以七十五文左右铜钱为一陌,连官员发俸禄时也以七十七文钱为一陌。

    所以叔祖父给小叔叔的“逛街费”,也就是七百七十文钱。

    宋初一石米约八十文钱,如今连年战争和天灾,一石米至少六百八十文起。

    小叔叔要带自己去打牙祭的潘家酒楼,一桌像样一点的菜肴,不连酒在内也要至少两贯钱,这菜还不能点虾蟹、山珍,更别提买其他东西了。

    他抬头看着自家小叔叔露出仿佛暴发户般的豪气神情,把脸往小叔叔的胸膛上一砸,无声叹气。

    我曹家堂堂开国功勋,皇亲国戚,怎么就沦落到拿着一贯钱逛街,便开心得走路都快要飘起来的程度?

    曹佑和曹暾已经用过早饭,曹佑便直接去了勾栏,先带着小侄儿看戏。

    他花了十几文钱,寻了个装饰着牡丹图案的棚子坐。这座位费还附赠一杯热水,但不能续杯。

    东京的柴火可是很贵的,连带着热水也不便宜。

    事也凑巧,曹佑和曹暾刚坐下,戏台子上正好换了新的班子上台演出。

    左右勾栏常客窃窃私语,说上台的新来桑家瓦子演出的班子,其中唱“小唱”的乃是被裁减的乐坊乐人,今日来看戏的可有福气了。

    有一位面容十分俊秀的总角少年傲气道:“将来我定能让乐坊之人亲自为我献舞献唱!”

    他身边略显老成的束发少年道:“惇七,为兄知你想仿汉高祖和西楚霸王旧事,但爱去乐坊听歌舞真不算什么值得称道的事。”

    俊秀少年面色涨红:“我只是说让乐坊之人为我献舞献唱,没说我爱去乐坊!”

    老成少年再次叹气:“你拿乐坊做比,不就是喜欢去乐坊的意思?不然怎么老扯着乐坊不放?”

    俊秀少年磨牙:“我没有老扯着不放!”

    曹佑没忍住,偏头看了旁边两位少年一眼。

    他牢牢遮住怀里肩膀轻颤的曹暾,不让别人看出他的小侄儿正在笑话陌生人。

    虽然曹暾平常总爱挎着张脸,但偶尔笑点真的很低。

    俊秀少年对着族兄磨牙,脸正好转向曹佑。他一眼对上了曹佑投来的视线,顿时满脸红透。

    老成少年逗族弟逗得正开心,见族弟的脸瞬间红透,也转过了头。

    老成少年拱手道:“打扰到兄长听曲了吗?抱歉抱歉。”

    曹佑摇头:“没有。”

    他悄悄掐了一下怀里笑个不停的小孩的背,示意曹暾赶紧止笑,免得被当事人发现。

    曹暾双手使劲揉了揉脸,才把笑止住。

    他把脸从小叔叔怀里拔出来,好奇地打量那有趣的两兄弟。

    俊秀少年还红着脸支支吾吾不好意思说话,老成少年已经殷勤地与曹佑攀谈了。

    曹暾看着那老成少年眼中的小星星,抬头瞅了瞅小叔叔的脸。

    唉,我曹家人大多长相不错,我的两位亲叔叔的脸更是蓝颜祸水级别,真是招蜂引蝶啊。

    曹暾那正在京外访友的二叔父曹佾,就是“八仙过海”传说中的曹国舅。

    曹佾在宋代就被传为神仙。那时曹国舅改邪归正的明清戏曲还没出来,曹佾也没什么大的功绩。北宋民间将曹佾传作神仙,仅是因为他“性和易,美仪度”——说通俗点,就是气质和脸绝佳。

    至于小叔叔曹佑……曹暾又揉了揉脸,把嘴角古怪的笑容揉下去。

    小叔叔在正史中无记载,不知道是没出仕还是英年早逝。但在明清的戏曲中,以小叔叔为原型的“小国舅”因骄纵不法,强抢民妇,被包拯砍了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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