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第4/5页)

    “做得好!”当诺德斯再一次将飞盘叼回来时,伍明诗用力揉了揉它的脸,“抱歉,我不该朝有湖的地方扔的,幸好你在飞盘落地之前就把它叼住了……话说回来,你会游泳吗?”

    会!诺德斯自豪地叫了一声。

    “那记得不许下水。”她叮嘱道,“要是你敢跳进水里,今天晚上就不要再靠近我。”

    噢……诺德斯难过地叫了一声。

    除了扔飞盘,他们还一起做了各种有趣的事情——捉迷藏,绕着人工湖赛跑,玩一二三木头人,甚至还模仿起了选美比赛,它在一个小平台上摆出各种姿势,伍明诗则煞有介事地丈量它的腿和尾巴,像评审员一样为它打分。

    当然啦,肯定是它拿了第一名!

    他们就这样疯玩了好久,直到伍明诗体力不支,躺在湖畔的草坪上休息。诺德斯倒是精力充沛,但比起玩乐,它更喜欢和她待在一起。

    于是诺德斯在她旁边躺了下来,哼唧了一声。伍明诗自然听懂了它的示意,一边笑着,一边挪动着位置,将脑袋搁在它的肚子上。

    “这是我这辈子拥有过最好的枕头。”她说。

    诺德斯不想表现得太过骄傲,因此只是轻轻应了一声,假装不知道它的尾巴把草屑和泥土都扬了起来。

    “我好像很久都没这么放松过了。”她继续道,语气中充满了感慨,“虽然我不后悔成为点灯人,但总感觉像是失去了什么……比如说,有时候你实在很累,很想躺在地上什么也不干,等着别人来替你收拾烂摊子,但事实是,有些事情只有你能解决,没有任何人能够帮你分担这些。”

    她怅然的情绪也感染了它,它蹭了蹭她的脑袋,用舌头轻舔她的脸颊。

    “不用为我难过,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她用手指替它梳理着毛发,“当然,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快乐……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对不对?”

    见她重新露出笑容,它也高兴地叫了一声。

    “何况,成为点灯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她说,“至少我的睡眠质量变得很高——以前我是一个浅眠的人,但现在就算有人在我边上吃薯片,我也能睡得很香。”

    说着,她打了一个哈欠:“糟糕,我好像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累……但愿剩下的体力足够支撑我爬完二十多层楼梯。”

    也许它可以驮着她回去,但诺德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

    好在伍明诗一如既往地敏锐:“我的确很想骑着你兜兜风,不过上楼还是算了,这几只毛茸茸的爪子可不会给你避震的能力——为了防止我在楼梯间里被颠得吐出来,还是回归传统,仰仗这双勤劳的双脚吧。”

    话虽如此,在爬完楼梯之后,伍明诗还是毫不意外地力竭了。

    “该死……”她沉沉地喘着气,“想当初,我可是田径社的最强外援……这就是老坐办公室……不锻炼的下场……”

    公寓没有锁门,省去了找钥匙的功夫。她推门而入,却没有坐到沙发上。诺德斯好奇地看向她,后者摇了摇头:“算了吧,我满身都是汗,现在还用不了淋浴……而且我有点犯困,可能会直接瘫在沙发上睡着。”

    诺德斯一点也不介意她把沙发弄脏……某种意义上,这样或许更好,它喜欢她把自己的气味留在公寓里,就好像她也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部分。

    至于睡着,那就更不是问题了,它会照顾好自己的。

    诺德斯小心翼翼地叼住她的衣摆,拖着她往沙发走去。伍明诗咕哝了几句,大概是“不能在这过夜”,“诺德斯又要抱怨了”,它很想告诉她诺德斯不会抱怨,想告诉她诺德斯也想了解她、陪伴她,成为她的依靠,但这是小狗无法表达的,有些事只有人类的它能够传达给她。

    所以狗会做它能做的事情,比如蹭蹭她,舔舔她的手背,希望这么做能带给她一些安慰,顺便嗅一嗅她身上汗水的味道——好吧,最后一项是出于私心,它可能不完全是一只好小狗。

    “既然你坚持的话……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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