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2/3页)

时才到,我只好举起挎包挡雨,整个人狼狈得像条流浪狗。

    想起自己九龙城的一居室,一到雨天屋内返潮,昨日晾的衣服又要重洗,不由悲从中来 ,觉得人生无望。

    恰巧iven开车经过。路过我时,约莫是顾念着那一点点师徒情谊,又或者他是爱犬人士,总而言之是停了下来,隔着厚重的雨幕,扬起声音。

    喂,要不捎你一程?

    我举着包愣了一下。还未开口,忽然闻见身侧一股幽香。

    雨水的湿气,柏木的香水味,以及说不清道不明的油墨香,统统混在一起,不由分说席卷了我。

    一只修长纤细的手伸了过来,轻轻拍下我举着的挎包,将宽大的黑色雨伞撑到我头顶。

    不用。

    张家妍语气平淡地说,我送她。

    我猛然抬头,眨了眨眼,白痴一样盯着她。看着看着,忽问:

    你不是要加班吗?

    文件已经拷进u盘了,在哪都能整理。

    她飞快地说。

    那时她举着伞,半卷的袖口下,肌肉线条隐约可见,我恍惚了一下,忽然想起她在拳击馆,把我逼得节节败退。

    哦虽然都跑了一天,但她比我精神多了。

    我磕巴了一下,不知说什么,张家妍便先偏过头,有点不耐又有点好笑地看我。

    gloria,你还要不要回家了?

    要的。

    于是我便莫名其妙坐上了她的车。

    她问我家在哪,我又下意识地抿唇,觉得自己租住的老小区太过破败,不想说出口。

    车在红灯面前停下,细细密密的水滴砸在车面,很快被雨刷器抹平。

    她侧过头看了我一眼,又露出最常见的、有点无奈的表情。眼看绿灯快要亮起,她拨了拨头发,干脆替我做了决定。

    那就先去我家。你ok吗?

    我呆了一下,觉得自己成了条被邀请去米其林的狗,于是点头,点头。

    她一打方向盘,于是汽车一路向南,驶向某片精致的小区。

    张家妍的屋子不大,但异常整洁。书籍摆件恰如其分地安放于置物架上,暖白的灯光打下浅浅的投影。

    我局促地推开门,带着一身湿漉漉的潮气,有点绝望地想,为什么是今天?

    有那么一时半刻,我几乎想抛弃自己的本心,提前一周去投奔kingston,先学会做个漂亮优雅的花瓶,再找机会拜访她。

    而不是顶着操劳一天、毫无血色的脸,被打湿的刘海,过分宽松的格子衬衫,小心翼翼又格格不入地踏入这里。

    彼时她已将西服外套脱下,动作自然地挂上衣架,回头看了眼我,忽然笑了。

    愣在门口做什么?

    她指了指鞋柜:那里有新拖鞋,你自己换上就好。

    我于是老老实实换上拖鞋,趁她去拿茶杯倒水,借着墙面上的镜子打量起自己。

    犹豫了一下,偷偷拿口红补了两笔。

    但人陷入恋爱哪怕是单恋时真的会变笨,一直到张家妍端来了白瓷茶杯,我双手捧着喝了口热茶,才忽然想起,唇印会留在杯上。

    退一步说,就算我不喝那口茶,以张家妍敏锐的洞察力,难道注意不到我补过的唇色吗?

    我自觉又犯了蠢,垂头丧气地窝在沙发上,偷偷扯过抱枕,看她插上电源,打开mac。

    张家妍神色自如地插入u盘,打开工作文件,兀自点了几下,忽然想起什么,回神看我。

    要去洗澡吗?她问。

    什么?

    她叹了口气,起身,踩着拖鞋进了主卧。

    少顷,她又抱着一捧睡衣与毛巾出来,放在沙发上,拍了下。

    睡衣我没穿过的。

    她扫了眼我,补充道:你衣袖裤腿都湿了,不处理的话,小心感冒。

    好巧不巧,窗外雷声响起,水珠噼里啪啦打在客厅玻璃上,雨势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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