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3/3页)

耳边。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嬴政想起了这句话,便借着帽子的遮掩,小声说了出来。

    李世民微微而笑,赞同这个自古以来的道理。

    他随即道:“查清此妖的来历,登记在册,嘱咐它依律法行事,否则便依律处置。”

    崔县尉怔忪道:“依……律?”

    “自然。它都入长安卖油了,什么身份,家住哪里,多大年岁,没有籍帐和过所是怎么进的城门,都得查探清楚。如果清清白白,那油也干净,就给它补个籍帐过所。”

    李世民思考得很全面。

    崔县尉一阵茫然:“给妖怪,补籍帐过所?”

    籍帐与过所,就是户籍证明和通行证,当年商鞅就是因为逃亡路上没有这个住不了酒店,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强调和完善这项政策,还是商鞅自己变法的成果。

    “当然它缺乏过所就卖油这件事,本身是有违律令的,当罚则罚,不可包庇。”李世民补充了一下。

    崔县尉盘了会秦王的逻辑,发现居然毫无问题,和他自个平常查案抓捕是差不多的流程,只是没有说得更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