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第2/3页)

文后,也有一万字左右。

    杨金穗也不确定是否需要删改,准备等给大伯看了之后再考虑后续修改事宜。

    除了这个爱情故事以外,杨金穗还写了两篇。

    一篇是侦探探案故事,不过,此时正是阿加莎的全盛时期,还有正在火热中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杨金穗对这篇的信心不是很足。

    特别的一点是,这个主角是一只灵魂投生到狗身上的女孩。之所以用一只这个量词,是因为她现在真的是一只狗。

    原本杨金穗想写猫来着,因为她更觉得猫的体型更加灵巧,又因为比较神秘而显得做什么神经的事情都很正常。

    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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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其实入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嗯,抽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

    第106章 盗墓后续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人。

    杨金穗忍不住在心里对他竖大拇指。

    具体体现在, 杨金穗写的短篇小说,他个人认为不符合他的审美,但, 不理解却尊重, 在得知家里的孩子看过后觉得很有意思后, 杨敬之就同意帮杨金穗投稿一下试试。

    如此的开明、热情以及伟大!

    杨金穗这么开心,当然不全是因为英美两国的稿费更高,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她只是单纯地想把快乐和精神上的享受,播撒给全世界的读者。

    但这个过程必定是漫长的——杨金穗指的是拿到稿费的过程。

    毕竟要通过杨敬之的朋友的审阅, 然后才能寄过去,然后才能收到是否录用的回信。

    为此, 杨敬之还让他大儿子帮杨金穗在外国银行办了个账户, 用来接收稿费, 就不经过他的手了——敞亮啊!大伯!

    但杨金穗是等不到拿到稿费单的那天了,她在这里已经消磨了太多时间,不知不觉,距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重点是,作家交流会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

    前几日, 冯知明已经给她发了电报,据说,在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重重压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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