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玩火者(残暴欢愉,待修)(第3/4页)

    方文绮未拒绝。她翻阅周延存储的照片与视频。

    “原来传闻乃真。你是风俗店老板。你真的给皇帝送过女生?”

    “真的送过。”

    “你手下有调教师一类的人?”

    “有。你想对谁做?”

    “他们能做到哪一步?”

    “你以为?”

    方文绮穿回手套,拿冰镇的醉蟹,用勺挖红腴肥美的蟹膏。她吃喝点其他,像辅助吸收酒精。

    方文绮回答:“我没有想到。”

    帝国风俗业的从业者内,女性远多过男性。帝国风俗业的实际老板内,男性是主流。风俗业内,有不好的事。但也有风俗服务是女性彼此之间的性探索。

    周延关注被边缘化者的性权利。中场插叙——很意外但也不全意外地,雪渐是周延的一间店的客人。

    方文绮问:“你为何要这样做?开展这些事业。”

    周延问:“何意?”

    “你具备各种风险。玩火者必自焚的风险。”

    “因为我有欲望。因为别人有欲望。”

    “之于我,一个简单的道理是,我不能一边禁止别人画与写天凌宫的黄色,一边加入天凌宫真实的犯罪激情。”

    “那或许,你可以知道,他们描摹的黄色并不是我的黄色,我并不在从事天凌宫的犯罪激情。”

    “我很难相信你述的这种可能性。”一段简短分析。周延必然至少知情与纵容了若干事。

    “我不喜欢康德伦理学。”你没说错。但我也没说错。

    “法律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与统治所制定。”周延道,“你可以使用法律说《x

    区》是二战否认主义、是淫秽、不对。我也可以使用法律,令法律管不到我给皇帝送陪玩与陪睡。”

    “是你说,‘还是存在作为事实行为的界定标准’。”方文绮道,“并非所有事实行为都该被允许,也并非所有作为普遍伦理——而非具体条文——存在的法律皆错。”

    她们浅显地辩论。不同的自由主义。大政府与小政府。色情对人是否有伤害。性产业的合法性。

    友善的辩论消融一部分不愉快,却成为另一部分长久的不愉快之成因。

    如何说是一回事,如何做是另一回事。若干天后,方文绮来周延的风俗店。她点女生,让女生陪她看一场店内女生表演的脱衣舞。

    和理七年之后,再配置与监狱又有更多被“扫黄”扫到的写东西的人。作为性幻想的地下黄色如同野草,春风吹又生,其中禁忌“需要”被动态治理。

    《雪后千彻寺》之作者无恙。尚未有人去动她的真身。但她声名太大,没办法再写。

    《x

    区》的作者团伙内,有一位亡故在监狱。并非灭口。

    每年的再配置有限额与名单。不少人挺开心,方文绮往名单内放此类人——于是其他各种需要被保护的人就可以被从限额内挤出去。

    周延有新的、喜欢的地下小说。不长的、情欲含量少的、因为情欲含量少所以在地下小说界冷门的一篇,写固桑战争下人的生活状态。作者仅此一作,署名“雪焚”。

    周延向方文绮提过一次此作。方文绮一读,颇喜。

    “我喜欢它。”方文绮道,“作者很有文化,也不迎合庸众。难为作者因为反战被庸众网络暴力。”

    “你可知,我妈妈、姨父都写东西?”方文绮问,“妈妈写诗歌,姨父写做内参感想。不过,他们写的东西,想必拿不到出版号——他们也不会去尝试拿。”

    高度架空虚构的一章。不可以把任何情节生搬硬套进任何现实历史。角色对故事内情节的观点不代表我对任何具体现实议题的观点,仅为写故事。

    一项参考文献是斯坦福哲学百科「feminist

    perspectives

    on

    sex

    markets」条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