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1/3页)

    父亲和母亲每次吵架,吵着吵着就会开始砸东西,客厅里的东西碎得到处都是,连走路都困难。

    可他们就好像约定好了一样,从来都默契地避开了那张全家福,像是在欺骗着自己,又好像是在给外人做戏,在外面,他们依然是相亲相爱的一家子。

    完好无损的全家福。

    和碎成一地的物件。

    多么讽刺。

    今朝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十几平米的房间就像一个囚笼,今朝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小小的笼子里听着门外无休无止的争吵。

    以及——

    透过窗户,像笼中飞鸟一般,望着窗外。

    从很小开始,今朝的童年就是灰色的。

    扭曲、麻木。

    夕时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今朝的。

    她家和今朝家都住在一楼,窗户是相对的,只是有些高,需要搭着椅子才能看见外面。

    今朝经常会踩着椅子看窗外的景色,夕时家的窗台上养了一株很美的玫瑰,颜色鲜红如火,肆意张扬,今朝每天都会看看那朵玫瑰,观察它长得如何了。

    久而久之,也就认识了常常来浇水的夕时。

    小小的夕时踩着凳子,隔着两扇窗户,眼睛亮亮地问对面的人:“你叫什么名字?你很喜欢我的花吗?”

    今朝为了保持平衡,便将手摁在那长年累月落满了灰的窗台上。

    听见小姑娘问自己,他抬起那只沾满灰尘的手,挥了挥,说:“你好,我叫今朝,我很喜欢你的花。”

    夕时莞尔一笑,说:“今朝?你的名字和我好有缘,我叫夕时,这是我养的小玫瑰,你以后可以和我一起养它。”

    今朝摇了摇头,“我只能看着你养花。”

    夕时便笑道:“没关系,我还没有给小玫瑰取名字,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一起取名字,就当一起养花了。”

    今朝应该回绝的,他和夕时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该有太多的纠缠,可不知怎的,话涌到了嘴边,却又在临出口的关头,换成了一句:“那就叫……朝夕?”

    “朝夕?”夕时弯着眸,“我喜欢,就叫这个名字吧。”

    这便是今朝和夕时第一次相识。

    自此,两人便天天搭着椅子在窗台上聊天。

    从前,今朝是为了在压抑的争吵中寻一处喘息的地方,可后来,他在一处尘土飞扬的窗台,养了一朵小玫瑰。

    后来某一天,今朝按时来窗台见夕时,却没有看见小姑娘的身影。

    正当他心里发沉,四处张望,寻找着夕时的身影时,窗户底下的小路上,夕时扬起头,挥着手唤道:“今朝,今朝!看这儿!”

    这条路是夕时上学放学的必经之路,以往今朝把自己困在房间里的时候,都会在窗台上和放学回家的夕时聊天。

    现在,夕时不知从哪儿搬来了好几个垫子,铺在了地上,然后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拍了拍手,对今朝道:“快下来,我会接住你的!”

    黄昏的余晖洒在她的脸上,晚风撩起了她的一头长发,今朝就这样从天而降,坠进了落日里。

    那一刻,他突然间原谅了那对自私自利的父母和那个破碎的家庭。

    上天给了他一个答案。

    ——原来,人鱼的爱情是真的。

    那一天,夕时并没有接住他。

    但那一年,夕时接住了他。

    公主不一定要被王子接,公主也能接住她的小王子。

    夕时用一朵小玫瑰,铺满了今朝的余生。

    后来今朝去过很多地方,看过很多美景,可再也没有一个画面,美得像这一目一样,让人永生难忘,再难释怀。

    今朝讲故事的时候,声音温柔有力,他的叙述能力很强,哪怕没有亲身见过他和夕时相处,但官肆依然能感受到他们两人的爱。

    也能明白,那个把信纸折成爱心的夕时小姐,是个多么美好的姑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