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2/3页)

。她刨药草没有林笙那么仔细,常常是挖出来一片,正从里头挑着,她捡起一株怪怪的紫草。

    根须也很红,但比其他的要壮实,但是颜色没有那么紫;叶片上也有糙毛毛,但长得像薄荷。而且林医郎说了,紫草这个时节还不到开花,但她手里这株却开了紫色的小穗花。

    拿不准,应该不是,孙兰怕采错了,便要随手扔掉。

    那边林笙采得差不多了,便沿着野草倒伏的痕迹下来找孙兰:“兰姐,你挖得怎么样了,差不多咱就早点回去吧。”见孙兰正要扔一株草,他看见了,忙叫住,“等一下!”

    他匆匆走过去,拿起孙兰手里的植物。

    一尺长的带棱草茎,叶青而形似薄荷,花呈红紫色。根厚而色朱,也有一尺多长,表皮微皱,一苗多根。闻了闻,有微微苦涩的香味。

    他没有认错,惊讶的问道:“这是赤参!是从哪里挖到的?”

    赤参?

    孙兰搞不明白,回身指了指往下稍走一段的谷里:“就那边那片阴凉地。这个是参?”

    赤参虽说也叫参,但并不是大家所说的人参,是因为根须和人参似的膨大,也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才被人冠以参的名号,《神农本草经》把它列为上品。是补血、治疗女科、心疾等十分重要的一位药,而且它虽不如人参那样贵重,但也是一种珍品,不是什么薄荷、地丁这类草药能比的。

    若是采一些去卖,价格是普通草药的十几倍也说不定!

    林笙赶紧过去看了看,果然又发现了不少。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了。

    林笙高兴地挥动铲子。

    不过要可持续性涸泽而渔,挖一些,留一些。

    林笙小心采了一些,自己留了十来株给孟寒舟用,其余的都递给孙兰:“兰姐,这个药是你发现的,你带回去吧。可以拿去卖,虽然没有人参那么贵,但也是上品的好东西了。”

    “这我不能要!”孙兰忙拒绝,“要不是林医郎你坚持走这条路,又认得这个,刚才我差点就当杂草给扔了。”

    家里虽然紧巴巴,但是有出有进,靠自己双手可以吃饭过日子,现在柳山生也慢慢好起来了,日子有的是盼头。这还是亏了林笙呢,她不贪这些东西。

    “再说了,草药这些我也不会弄,给我就是白瞎了。”孙兰把药草收起,放进林笙的篓子,“你都没收我家的诊金,我怎么能再白拿药草。”

    两人推让了几回,林笙说不过她:“那这样,这么多药草我一个人也炮制不完,就当我雇你干活。回头卖了这些药,分你一些上工钱。这总行吧?总不能让你白来山里一趟吧。以后我还会上山采药的,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找你帮忙炮制呢。”

    孙兰一想,干活行,不白拿,只好点点头:“……那行吧。”

    两人说好了,便不再多留,赶紧往回走。

    “林医郎,你那要是有活儿干不完的,找灵月也成,她干活可利索了。”孙兰说,又感慨了一声,“她日子过得挺难的,也是个苦命人。银子也可怜……唉。”

    说起李灵月,林笙小心地问道:“她的脚跛了……不会也是他男人打的吧?她们娘俩这么受欺负,没有娘家人或者什么亲戚朋友帮她吗?”

    “她哪有亲戚啊。”孙兰叹气,“灵月是被人牙子卖来文花乡的……”

    李灵月生下来就发现左脚畸形,所以是生来跛脚。

    亲娘病死以后,亲爹又娶了后娘。李灵月十一二岁时,家里新添了一对双胞胎弟弟,处处花钱,养不起那么多人了。后娘就怂恿着,名义上说是给她找婆家,实际上是把李灵月卖给了人牙子。

    人牙子又兜兜转转,把她卖到了文花乡。

    因为跛脚,所以卖得便宜,正巧村里的破落户包财三十来岁了还没娶上媳妇,眼瞧着李灵月相貌水灵,心动了。找他那群混混弟兄、还有那个所谓的表舅,死乞白赖借了一笔钱,又跟人牙子讨价还价,最后按一贯钱的价格把李灵月买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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