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1/3页)

    胡丽丽过惯了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清闲日子,让她去给人家当保姆,去伺候一家人的饮食起居,那跟要她命一样,她可不愿意去干。

    李芙蓉恨铁不成钢,伸手去戳她的脑门心,“当保姆咋啦,你一个乡下姑娘,从乡下到首都去工作,那是去涨见识,去涨门路!别的乡下姑娘想进城做工,还没有那个门路,你别不知好歹!万一你被那邵工程师看上了,你跟他结了婚,就有吃不完的肉,穿不完的新衣服,用不完的雪花膏、化妆品,这不比你呆在乡下,跟着一帮穷小子吃苦受累的好?”

    胡丽丽噘嘴,“可是那个邵工程师都已经30岁了,太老了,他还有一个儿子,我才十八岁,要嫁给一个鳏夫,给人家当后妈,我不乐意。”

    “三十岁怎么了?三十岁正值壮年!多少人过了三十岁才事业有成,干出一番大事业。人家邵工程师年纪轻轻就这么事业有成,你能嫁给他,是你的福气,你有啥可嫌弃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就念着那几个刚到咱们村儿支边的知青,想跟他们处对象。我告诉你,那些个知青,除了年轻,一无是处,连个庄稼都种不好,这保姆的活儿,你不做也得去做!”李芙蓉不管胡丽丽愿不愿意,直接一锤定音。

    她心里都盘算好了,等胡鑫凯上首都找那秦大小姐之时,就让他带着胡丽丽一道去首都邵家应聘保姆去,要能得邵家眼缘,他们一家人也能攀着邵家,得许多好处,过上好日子。

    谁知道行程还没提上来,胡老大就把这种好事拱手送人,送得还是那个吃里扒外的贱蹄子,李芙蓉怎么不气。

    胡老大不耐烦地扒开她的手,“你个臭娘们嘴里叭叭个没完!要不是你给鑫凯出馊主意,让他晾着祝馨,瞒着她那些事儿,那姓祝的怎么可能投河,又怎么会带这么多红小兵上门来抄我们家?你以为外面的形式是胡闹的?就我们家这些事儿,那些红小兵揪着不放,我们不出一个月就会被他们折磨死!县里是个什么情形,你心里没个数儿?”

    李芙蓉想起县里那成群红小兵疯狂打砸工厂学校商店,抓着成群文化知识分子在街头游街打骂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轻声嘟囔,“可咱们给那贱蹄子那么多钱,又给她当保姆的好事,我们就这么算了?”

    一直没说话的胡鑫凯,蹲在光秃秃的客厅木椅上冷笑,“她翅膀长硬了,胆子变大了,敢叫那群红小兵来抄我们家,还拿了我们的血汗钱,我迟早会让她吐出来!

    妈,你以为给那邵家做保姆是什么好事,那个姓邵的,是个植物人,躺在床上半年了,一直没有苏醒的迹象,吃喝拉撒睡都在病床上,要照顾这样一个植物人,得活活累死。

    他那个儿子也是个怪胎,一天到黑哭个不停,跟个哭死鬼一样难带,保姆都哭走了两个,谁照顾谁倒霉!

    他那个母亲也不是个好脾气的,成天作妖,一会儿这一会儿那的,他家里以前的保姆,没一个受得了他妈的,祝馨真去了首都给那邵家人当上保姆,是福是祸,还不一定。”

    李芙蓉听儿子这么一说,心里总算好受了点,她见不得祝馨好,毕竟祝馨在她眼里就是个只会伺候人的丫鬟命,一个丫鬟敢带那么红小兵折腾他们一家人,讹走她家那么多钱,还妄想做一份好工作,做梦吧!

    祝馨拿到钱和信,当即抽出一张大团结,十分大方地塞到田大柱的手里,哄着他和一帮小红兵回镇上的公社下馆子,暂时把批判胡家人的事情压了下去。

    不过在那帮红小兵临走前,她在田大柱耳边嘀咕了两句,她让田大柱在她离开下水村后,隔三岔五带几个红小兵去胡家抄抄家,打打砸,让胡家人时刻都有一种如芒在刺,随时都会被批d下放的紧迫感,省得他们作妖,给她和她爸妈使绊子。

    田大柱收了她的好处,还想从她身上捞更多的好处,自然满口应下。

    祝馨回到祝家以后,叫上叶素兰母子三人进屋里,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跟他们讲了一遍,最后拿出那四百九十块钱出来,给叶素兰母子三人一人一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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