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第4/4页)

面粉磕入几枚鸡子,加水搅成细腻浓稠的糊状,能挂在藕上不滴落的程度。

    灶上的油渐渐烧热,冒起细泡。

    沈风禾夹起塞满肉馅的藕盒,在面糊里滚一圈,均匀裹上薄衣,一个个放入油锅中。

    “滋啦,滋啦——”

    油花炸开,藕盒在油锅里慢慢浮起,外皮从白变成诱人的金黄,渐渐酥脆鼓起。

    沈风禾用筷子轻轻翻动着锅里的藕盒,看着它们炸得两面金黄酥脆,才一一捞起,沥去油脂,装盘上桌。

    外酥里嫩、香气扑鼻的藕盒,配上温热的粟米粥和几碟爽口小菜,加入朝食食单。

    后厨里香味飘飘,刑部一个高瘦的主事便蹭了进来。

    此人名叫雷飞,和周彦同为刑部的主事,时不时跟着周彦来大理寺蹭两口。

    “好香啊......沈娘子,今日又做了什么好菜,给我也尝尝呗?”

    沈风禾瞥他一眼,“怎就你一个,怎不跟周主事一道来?”

    “嗨,他被派出去了当差了。”

    雷飞笑回:“我交割文书,闻着香味就走不动道,给我两个尝尝?”

    “拿去罢。”

    沈风禾夹了两个,把盘子往他那边推了推,“小声些,别被少卿大人瞧见,否则又要收你二十钱餐费。”

    “还是沈娘子心善!”

    雷飞咬了一大口藕盒。

    藕盒酥脆外皮咔嚓一声裂开,鲜香汁水立刻溢满嘴。

    “好香!外酥里嫩,藕甜馅足......”

    眨眼间,两个便下了肚。

    雷飞眼巴巴瞧着沈风禾现炸现出,“沈娘子,我还想再吃一个。”

    “还吃?”

    孙评事从外头进来,“刑部的跑我们大理寺白吃白喝,快滚。”

    雷飞嘻嘻哈哈又揣了一个藕盒就跑,“多谢沈娘子......这陆少卿啊,越来越抠门了!”

    孙评事一向是血盆大口,一口一个藕盒。

    他鼓着腮帮子,“对了沈娘子,外头有人找你,模样瞧着没个正行。”

    沈风禾擦了手出去,一到大门口,便看见来俊臣斜靠在廊柱上,叼着一根草,吊儿郎当。

    果然是没个正型。

    来俊臣抬抬下巴,“喂,骆宾王今日在家,我带你去见他。”

    “好。”

    沈风禾眼睛一亮,点点头,“你等我一下,我去去就回。”

    “成。”

    沈风禾蹑手蹑脚摸到少卿署外,先轻轻敲了敲门,里头静悄悄的没动静。

    她推开门一看,空无一人。

    陆瑾果然出门办案去了。

    沈风禾松了口气,走到案前,挑了一幅陆瑾写的字,卷好揣进袖子里。

    她又轻手轻脚猫着身子,掩上门。

    陆瑾从廊角转过来,立在不远处,目光落在她身上,以及她还鼓鼓囊囊的袖子上。

    自家妻子方才那一连串偷偷摸摸的模样,他全看在了眼里。

    她偷拿他的字。

    他慢慢跟着,见大门口还晃着那个碍眼的来俊臣。

    二人举止亲昵。

    陆瑾眼里的温润一点点沉下去,嘴角的笑意淡得无影无踪。

    好得很。

    又是这小子。

    带着他的阿禾,偷偷摸摸要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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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你一人去当小狗儿

    陆珩:夫人真厉害,不如夫人也来当少卿

    陆瑾:这小子又想偷偷带他的阿禾去哪

    (大概是傍晚6点左右死,9点左右被发现。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出自初唐四杰卢照邻的《长安古意》: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比目鸳鸯真可羡,双去双来君不见。

    是他一生最有名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