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3页)
果会不一样。”加西亚平静的语气中,同样酝酿着待发的风暴,“你应该知道的,你突然不告而别,我很生气。”
第17章 残暴
沈淑从七楼一跃而下。
这扇门最终还是加西亚自己打开的。
小鑫站在一旁两边不是人, 做父亲的老男人是大佬,杀人如麻,他不敢惹;做儿子的小年轻更不敢惹, 鑫达正心虚, 恨不得自己当场死了。
久等没人来, 沈淑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加西亚面沉似水踹门而入,准备向这个刚跑几天就愈发大逆不道的养子发泄愤怒。
没想到只看到沈淑一个跳楼的背影。他突然跑到窗边打开窗户,毫不犹豫、决绝得要命。
这是七楼!
“沈淑——!!!”加西亚和小鑫同时发出惊骇的呼喊,一齐冲向窗边查看。
小鑫吓得脸都白了。
沈淑已经跳到四楼外面的小阳台上,手扒着砖角, 以臂做秋千荡向三楼阳台, 姿态优美。
暂且稳住身形后,他知道养父在往下看呢, 抬起头来,表情冷笑着, 冲加西亚鄙视至极地竖起了一根中指。
“狗男人, 你又给我上了一课。我也就是在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才会爱上你, ”沈淑挥手说再见,“我再也不会回去了。”
加西亚那张完美到“一切尽在掌握中”的面具表情终于发生了一点龟裂溃败。沈淑一下从三楼跳到地面, 就地打了个滚, 卸掉大部分的冲击力, 站起来后迅速一闪, 在一个拐角不见了, 完全没入夜色中。
从此再不受控制。
“把他抓回来……”加西亚瞪着眼睛, 似乎想要视线穿透黑暗, 永远黏在沈淑身上, 不许他离开自己规划好的合理范围。加西亚眼角微微抽搐着,喃喃地下达着吩咐,而后话锋一转,话音平静得令人心惊:“不懂事的时候才爱我……懂事的时候呢?所以现在懂事了是吗?不爱我了是吗?懂事了啊。……呵。”
小鑫在他身后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出。
“呼——”沈淑深深地呼了口气,搓着胳膊上被冷空气冻起来的鸡皮疙瘩。
跳楼时有多潇洒,东躲西藏时就有多狼狈。
太冷了。
屋子里宛若春临,哪儿有外面的天寒地冻,沈淑穿着一身休闲衣服,非常单薄。从加西亚家出来穿睡衣,冷得要死,投奔好友家——现在知道了是坏友!再出来时换了一件衣服,但还是薄得可怜。
四五天过去,沈淑什么也没捞到,身上就多了一部手机,但损失了两根金条。
金条在鑫达家的客卧里,沈淑睡在那,又不用时时刻刻带着它。本来打算要用金条**,竟落了个身无分文的下场。
“玛德,好生气啊。”如果沈淑是一只河豚,现在肯定已经气炸了,他气急败坏地踢飞了路边的一颗小石子。
然而祸不单行,小石子都欺负他,狠狠地撞击了大脚趾,沈淑痛得一抽抽,单腿跳起来摸脚趾,这才发现自己穿的拖鞋。
“fu.ck全世界。”
沈淑痛得想掉眼泪,冻得吸鼻涕:“fu.ck you!”
大概是被冬夜冻清醒了,也冻出了血性,大半年没杀过人没见过血的暴戾因子蠢蠢欲动,有复苏迹象。沈淑在没监控的地方坐着,静默沉思,越想越做不到忍气吞声,受不了被骗的委屈。
凌晨两点左右,夜深着,沈淑的脚和小腿几乎失去了血液流动循环的知觉。
他心想,加西亚在抓他,不可能待在鑫达那儿,这时候来一出灯下黑,谁都想不到。
沈淑决定再去鑫达家里,打他一顿,把他打哭,听他跪在地上喊自己爸爸,说自己错了,然后拿走自己的金条。
这事儿就算了了。
这事儿确实了了。
小鑫死了。
房间里没有打斗痕迹,一枪毙命,正中鑫达眉心。
但他半张脸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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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残暴
沈淑从七楼一跃而下。
这扇门最终还是加西亚自己打开的。
小鑫站在一旁两边不是人, 做父亲的老男人是大佬,杀人如麻,他不敢惹;做儿子的小年轻更不敢惹, 鑫达正心虚, 恨不得自己当场死了。
久等没人来, 沈淑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加西亚面沉似水踹门而入,准备向这个刚跑几天就愈发大逆不道的养子发泄愤怒。
没想到只看到沈淑一个跳楼的背影。他突然跑到窗边打开窗户,毫不犹豫、决绝得要命。
这是七楼!
“沈淑——!!!”加西亚和小鑫同时发出惊骇的呼喊,一齐冲向窗边查看。
小鑫吓得脸都白了。
沈淑已经跳到四楼外面的小阳台上,手扒着砖角, 以臂做秋千荡向三楼阳台, 姿态优美。
暂且稳住身形后,他知道养父在往下看呢, 抬起头来,表情冷笑着, 冲加西亚鄙视至极地竖起了一根中指。
“狗男人, 你又给我上了一课。我也就是在年纪小的时候不懂事才会爱上你, ”沈淑挥手说再见,“我再也不会回去了。”
加西亚那张完美到“一切尽在掌握中”的面具表情终于发生了一点龟裂溃败。沈淑一下从三楼跳到地面, 就地打了个滚, 卸掉大部分的冲击力, 站起来后迅速一闪, 在一个拐角不见了, 完全没入夜色中。
从此再不受控制。
“把他抓回来……”加西亚瞪着眼睛, 似乎想要视线穿透黑暗, 永远黏在沈淑身上, 不许他离开自己规划好的合理范围。加西亚眼角微微抽搐着,喃喃地下达着吩咐,而后话锋一转,话音平静得令人心惊:“不懂事的时候才爱我……懂事的时候呢?所以现在懂事了是吗?不爱我了是吗?懂事了啊。……呵。”
小鑫在他身后屏住呼吸,大气不敢出。
“呼——”沈淑深深地呼了口气,搓着胳膊上被冷空气冻起来的鸡皮疙瘩。
跳楼时有多潇洒,东躲西藏时就有多狼狈。
太冷了。
屋子里宛若春临,哪儿有外面的天寒地冻,沈淑穿着一身休闲衣服,非常单薄。从加西亚家出来穿睡衣,冷得要死,投奔好友家——现在知道了是坏友!再出来时换了一件衣服,但还是薄得可怜。
四五天过去,沈淑什么也没捞到,身上就多了一部手机,但损失了两根金条。
金条在鑫达家的客卧里,沈淑睡在那,又不用时时刻刻带着它。本来打算要用金条**,竟落了个身无分文的下场。
“玛德,好生气啊。”如果沈淑是一只河豚,现在肯定已经气炸了,他气急败坏地踢飞了路边的一颗小石子。
然而祸不单行,小石子都欺负他,狠狠地撞击了大脚趾,沈淑痛得一抽抽,单腿跳起来摸脚趾,这才发现自己穿的拖鞋。
“fu.ck全世界。”
沈淑痛得想掉眼泪,冻得吸鼻涕:“fu.ck you!”
大概是被冬夜冻清醒了,也冻出了血性,大半年没杀过人没见过血的暴戾因子蠢蠢欲动,有复苏迹象。沈淑在没监控的地方坐着,静默沉思,越想越做不到忍气吞声,受不了被骗的委屈。
凌晨两点左右,夜深着,沈淑的脚和小腿几乎失去了血液流动循环的知觉。
他心想,加西亚在抓他,不可能待在鑫达那儿,这时候来一出灯下黑,谁都想不到。
沈淑决定再去鑫达家里,打他一顿,把他打哭,听他跪在地上喊自己爸爸,说自己错了,然后拿走自己的金条。
这事儿就算了了。
这事儿确实了了。
小鑫死了。
房间里没有打斗痕迹,一枪毙命,正中鑫达眉心。
但他半张脸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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