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标记的她 第82节(第2/3页)
刻欢呼一声,脑袋都快埋到零食袋子里去了。
其实,在季池予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用终端投屏,看他的八点档狗血电视剧了。
他好像是真的超爱。
刚巧听到屏幕里的角色又在:“你为什么要穿我老婆的衣服?”“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你好骚啊。”
季池予想起兰斯刚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很难不沉默。
她忍不住好奇:“兰斯,你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电视剧吗?”
已经开始拆包装袋、往嘴里赛零食的兰斯,腮帮子已经鼓鼓囊囊,话都说不太清楚。
“嗯?喜欢啊!因为很有趣,而且我在学习怎么跟人打交道嘛。”
说到这里,兰斯忍不住用力叹了口气,零食都不吃了,在那里嘀嘀咕咕地抱怨。
“太难了!跟人打交道真的太难了!刚从地下斗兽场出来的时候,我好像总是不小心犯错。虽然头儿不会骂我,但是俞研会很生气!他生气起来很恐怖的!”
“后来有一次做任务,我要长期潜伏跟踪一个人。那个人的情妇很喜欢看电视剧,我就也跟着听了好久。然后我看电视剧里的人,好像都喜欢这个样子的——”兰斯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然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是那种灰姑娘被霸总虐恋情深的电视剧里,永远阳光、永远会为女主角在雨夜撑伞的邻家男二的人设。
“我就试了试,结果效果真的蛮好的!现在大家不会一看到我就想乱跑了,方便多了!”
“……唔,虽然他们最后也都还是会乱跑。明明我一直都在笑,而且很有礼貌啊?不懂。地面上的人类好难懂。”
兰斯一只手托着脸,露出了近乎天真的困惑表情。
或许说,他的确是天真而纯粹的。
像一头误入了人类世界的懵懂小兽,因为不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所以只能笨拙地,把电视剧里那些强烈又简单易懂的爱恨关系,当做学习模仿的参考。
季池予沉默了一下。
她觉得兰斯这个学法有点不对劲,但是要让她真的说清楚,又好像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技巧,并不是通过一本书、一节课、一次谈话就能学会的。
是从诞生开始,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先有了“家庭”和“父母子女”的概念,然后去学校里体验“师生同窗”的情谊;等度过了新手村,毕业了,再以大人的身份,去面对社会里更复杂的关系。
即便把这其中的种种都用文字记录下来,没有亲身经历的人,也很难真正理解。
如果说,一个人年少时的成长环境,会塑造他的人格。将人类的孩子丢到狼群里,那个孩子就会变成茹毛饮血的狼孩。
那么出身地下斗兽场的兰斯,或许比起“人类”,更接近于“野兽”吧?
有那么一瞬间,季池予竟然会有点敬佩陆吾。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好像真的把兰斯养得挺好的……至少,兰斯重新拿回了“人类”的身份和尊严。
季池予决定不擅自多嘴置喙。
这是兰斯正在尝试着和这个世界相处的磨合,比起别人的建议,他更需要亲身体会。
但在不同的观察视角里,兰斯也得出了与常人不同的结论。
“那位人偶先生也和我一样吧?只不过,他是那种‘优等生好孩子’的角色,我们没有撞人设!但我不喜欢他看兔子小姐的眼神。”
一口咬断膨化零食,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兰斯习惯性地弯起眼睛,声音却是冷的,像一片磨得锋利的冰棱。
“那种眼神,像是快要饿死了。有这种眼神的动物最麻烦了,很危险,也很难杀。我不喜欢。”
季池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人偶先生”指的是夏因。
……快要饿死吗?她想:以omega的处境来说,感觉更像是“在溺死前的垂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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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季池予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用终端投屏,看他的八点档狗血电视剧了。
他好像是真的超爱。
刚巧听到屏幕里的角色又在:“你为什么要穿我老婆的衣服?”“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你好骚啊。”
季池予想起兰斯刚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很难不沉默。
她忍不住好奇:“兰斯,你很喜欢这种类型的电视剧吗?”
已经开始拆包装袋、往嘴里赛零食的兰斯,腮帮子已经鼓鼓囊囊,话都说不太清楚。
“嗯?喜欢啊!因为很有趣,而且我在学习怎么跟人打交道嘛。”
说到这里,兰斯忍不住用力叹了口气,零食都不吃了,在那里嘀嘀咕咕地抱怨。
“太难了!跟人打交道真的太难了!刚从地下斗兽场出来的时候,我好像总是不小心犯错。虽然头儿不会骂我,但是俞研会很生气!他生气起来很恐怖的!”
“后来有一次做任务,我要长期潜伏跟踪一个人。那个人的情妇很喜欢看电视剧,我就也跟着听了好久。然后我看电视剧里的人,好像都喜欢这个样子的——”兰斯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脸,然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是那种灰姑娘被霸总虐恋情深的电视剧里,永远阳光、永远会为女主角在雨夜撑伞的邻家男二的人设。
“我就试了试,结果效果真的蛮好的!现在大家不会一看到我就想乱跑了,方便多了!”
“……唔,虽然他们最后也都还是会乱跑。明明我一直都在笑,而且很有礼貌啊?不懂。地面上的人类好难懂。”
兰斯一只手托着脸,露出了近乎天真的困惑表情。
或许说,他的确是天真而纯粹的。
像一头误入了人类世界的懵懂小兽,因为不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所以只能笨拙地,把电视剧里那些强烈又简单易懂的爱恨关系,当做学习模仿的参考。
季池予沉默了一下。
她觉得兰斯这个学法有点不对劲,但是要让她真的说清楚,又好像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技巧,并不是通过一本书、一节课、一次谈话就能学会的。
是从诞生开始,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先有了“家庭”和“父母子女”的概念,然后去学校里体验“师生同窗”的情谊;等度过了新手村,毕业了,再以大人的身份,去面对社会里更复杂的关系。
即便把这其中的种种都用文字记录下来,没有亲身经历的人,也很难真正理解。
如果说,一个人年少时的成长环境,会塑造他的人格。将人类的孩子丢到狼群里,那个孩子就会变成茹毛饮血的狼孩。
那么出身地下斗兽场的兰斯,或许比起“人类”,更接近于“野兽”吧?
有那么一瞬间,季池予竟然会有点敬佩陆吾。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好像真的把兰斯养得挺好的……至少,兰斯重新拿回了“人类”的身份和尊严。
季池予决定不擅自多嘴置喙。
这是兰斯正在尝试着和这个世界相处的磨合,比起别人的建议,他更需要亲身体会。
但在不同的观察视角里,兰斯也得出了与常人不同的结论。
“那位人偶先生也和我一样吧?只不过,他是那种‘优等生好孩子’的角色,我们没有撞人设!但我不喜欢他看兔子小姐的眼神。”
一口咬断膨化零食,发出“啪”的一声脆响,兰斯习惯性地弯起眼睛,声音却是冷的,像一片磨得锋利的冰棱。
“那种眼神,像是快要饿死了。有这种眼神的动物最麻烦了,很危险,也很难杀。我不喜欢。”
季池予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人偶先生”指的是夏因。
……快要饿死吗?她想:以omega的处境来说,感觉更像是“在溺死前的垂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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