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壹号 第97节(第2/3页)

  沈擎铮道:“好像挺有意思的。”

    男人接过筷子和砧板下肉泥,朱瑾转身去考紫菜做碗碟里的佐料。

    最后沈擎铮再做一个黑胡椒虾仁炒莴笋,搭配一点意大利面,有汤有菜有肉

    两个人没有去那个能坐12人的餐厅,而是在厨房岛台吃。

    朱瑾看着他把碗筷冲洗干净、放进洗碗柜,弯腰起身时还忍不住打了个饱嗝,忍笑道:“剩下的留着明天吃就好了,何必硬塞。”

    “你第一次给我下厨,我当然要给面子。”

    沈擎铮手还没洗,直接叼走她手里的白草莓。

    “而且确实好吃,比那晚好吃多了。”

    朱瑾被他说得心里一软,笑了笑:“是吧?我喜欢把筋留着,比较好吃。你要是喜欢,下次我可以做牛肉的。”

    她这回主动投喂到他嘴边:“你不是健身吗?牛肉好一点。”

    沈擎铮手还湿着,低头吻她发顶,然后道:“太费功夫就教保姆做,好吃归好吃,我不想你太累。”

    朱瑾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做饭而已,我其实挺喜欢的。”

    沈擎铮怀疑,毕竟她住进半山壹号就没动过手,“真的?”

    “真的。”朱瑾笑说,“以前我跟书芹……你还记得她吧?”

    “记得,她哥哥是律师。”他尽记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

    “书芹她连煮面条都不是很行,我们又想省钱,就干脆在家吃,基本都是我做饭。”

    朱瑾说着说着就来了精神,“我做饭可好吃了!你都不知道陈书芹有多喜欢我吃的饭,她上班的地方就在我们住的附近,只要我上晚班,她就不吃单位的午饭专门爬上八楼回家吃饭。”

    一人喝茶,一人喝奶,两个人走到客厅坐下。

    朱瑾吃一口草莓,嚼吧嚼吧再就一口奶变草莓牛奶。

    “她还是临时工,工资不高,我们规定生活费不能超过两千块。你别看她个子小,吃得可多了。”

    其实沈擎铮并不关心那个小女孩的事情,只是朱瑾想说,那就陪她。

    “然后呢?”

    朱瑾说到草莓都吃完了,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沈擎铮其实只是一直在听。

    她觉得自己那些精打细算、合租做饭的过去在对方那大概没什么乐趣可言,于是她停下来,转而问他:“那你呢?你是在哪里学会做饭的?在留学的时候吗?”

    沈擎铮挑眉坐好,道:“你想知道?”

    朱瑾点点头。

    “让我想想……”

    沈擎铮思付,“我在美国的时候自己一个人住,有时候我懒得出去外面,就自己做饭。”

    他耸耸肩,“我对吃饭没什么要求,就是一个习惯而已。”

    朱瑾想来也是。

    他的早餐来来去去都是咖啡加两个蛋,要么水煮,要么煎,再配培根或者肉肠。简单、规律、效率至上。

    “怎么了?”沈擎铮见她没接话,“如果你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可以说点别的。”

    朱瑾连忙摆手:“不是不是,什么都好。”

    她顿了顿,还是说了实话:“就是……虽然我们要结婚了,可是我对你,好像不太了解。”

    这是他们关系里最残忍的一点。

    沈擎铮知道她的全部——她的过去、她的恐惧、她的伤口。

    而她对他,却只知道零零散散的片段。

    她想知道他的工作,他的生活,他的感情。

    但那些问题,都像是摆在高处的东西,让她不敢轻易伸手。

    毕竟他是天梯,而她只是仰望者,就算他说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沈擎铮语气温和,“我们未来要在一起几十年,不用急于一时。”

    毕竟他觉得他已经足够证明自己是个值得共度一生的男人。

    他看着她,笑得笃定:“要不这样吧,趁我现在休假无事。你想知道什么,都可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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