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第2/3页)

。”

    罗彻斯特酒业大中华区的现任ceo,满怀自信地笑了起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愿意为大牌商品花费更多钱,不是吗?”

    “但它不是大牌,”岳一宛驳斥道,“而且,流水线上也制造不出‘奢侈品’。”

    “那就把它营销成大牌。”harris不屑一顾,“不要这么小家子气,ivan!罗彻斯特有全球最好的营销团队,只要我们说它是奢侈品,它就可以值得这个价钱!”

    岳一宛简直都要被他气笑了,“那还卖酒做什么?反正都是要做营销,用奢侈品的概念去卖白开水,岂不是来钱更快!”

    “你、你不要无理取闹!”不愧是混迹商场的老油条,眼见辩驳不过,harris当即改变战术,以退为进地反问道:“那且让我问问你,ivan,如果六百块的葡萄酒还不够好,什么价格的葡萄酒才算够好?”

    价格更高又如何?harris的脸上明晃晃地闪烁着恶意:斯芸那些几千块一支的酒,也没见你们卖得很好吧!

    “一两百块吧,”岳一宛平静地回答道,“罗彻斯特不是也能卖这样价格的酒吗?像是谢咏代言的起泡酒那样的。”

    harris嗤笑,“那就起泡酒品牌撞定位了!在一两百块的区间里,要做出差异和优势岂不是更难——”

    “确实。”岳一宛爽快地点了点头,“所以我的建议是做甜葡萄酒。”

    许多年之前,当ines在糖酒商店的柜台前拉住客人们问东问西的时候,虽然常常遭人白眼,但她也切实地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反馈。

    如今的她,已经不再有继续探索实践的机会。但通过岳一宛的双手与眼眸,她的经验与智慧,失败与成功,仍执着地等待着发芽开花的那一天。

    “大部分客人,尤其是中国人,在最开始尝试葡萄酒时,都很讨厌红酒中的酸涩单宁。”

    岳一宛说,对涩味的恐惧无关品味,这是刻在人类基因中的生存需求。对自然界中的智慧生物而言,涩口,通常就意味着有毒。

    “所以,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刚接触到红酒的中国人,最常用雪碧兑着红酒喝。”

    第一次喝到这种混合饮料的时候,岳一宛刚满八岁。

    年夜饭的餐桌上,艾蜜偷走了她母亲的那杯红酒,刚要试图与岳一宛平分,就被ines给逮了个正着。

    「这是什么?你们在喝什么?葡萄果汁兑雪碧?」她狐疑地看着面前这两个做贼心虚的小朋友,「拿过来,让我尝一下!」

    在艾蜜不情不愿地交出“赃物”的时候,岳一宛举起杯子,咕咚一口,直接把半杯“红酒”给吞下了肚。

    「噫!这东西好难喝!」万分嫌弃地,ines放下了手里的酒杯,「ivan,把那杯也还给——你已经喝完了?!」

    打了个汽水嗝儿,岳一宛自觉公证地评价道:「我觉得还行?甜的。有点像是红葡萄酿的起泡酒。感觉比家里的红酒好喝。」

    「不可以,不可以说这种话!」ines看起来简直要昏倒,「妈妈不同意你喝这种东西!你可是酿酒师的儿子啊ivan!」

    但在后来的那几年里,每当岳一宛在家族聚餐中感到无聊,鬼鬼祟祟地往各种酒里倒入可乐与芬达等汽水的时候,她只是不忍直视地捂住了眼睛,却从未真正出手阻拦。

    “葡萄酒是种‘一甜遮百丑’的东西。在相同的低成本条件下,甜味往往能更好地掩盖掉风味上的其他缺点。而且,嗜好甜食,追寻欢乐,这不也正是人类的本能吗?”

    不知为何,岳一宛突然想起了杭帆。

    他想起那人初次品尝“东方美人”的时候,那双低垂的眼睫下,昙花般短暂浮现的淡淡微笑。

    时隔数月,那个转瞬即逝的刹那,依然鲜明地留驻在岳一宛在脑海里。

    “如果要获取更多客户,就得让从未尝试过葡萄酒的客人也能喜欢上它。”他说,“我认为,完全不含单宁的甜白葡萄酒,会是个更大众,也更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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