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2/3页)

有诡异来过。

    抹去所有诡异关于人类和他的记忆,诡异会一直觉得新家就是他们一直居住的地方,他们会在一个没有其他物种的地方过自己的生活,就跟人类一样。

    这就是他应该做的事,让所有人都把他遗忘。

    可是他……他怎么这么不舍……

    他舍不得走了,舍不得就这么一走了之。

    人类很快就不再需要他了,可方恪还需要。

    等他替方恪解决完最后一个麻烦,再亲眼看着方恪走出来去拥抱新生。

    他自然会离开,不留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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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早上洗头,晕倒两次,失去意识,醒来后右小腿无法控制,让120拉走的,现在确定住院[捂脸笑哭]

    先挂请假条,后面出院后复更。(现在的状态是时不时晕厥……躺在床上都能晕倒)

    第87章 他终于恢复记忆

    沈辞年弯身捡起落了灰的项圈,用袖口擦干净。

    雪白的衬衣袖子到底是染了脏污,沈辞年微微叹了一口气,收起那个精致的项圈。

    彼时方恪并未意识到这个项圈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曾经有过机会,就如他心中所想那样,用一条牵引绳将沈辞年永远留下来。

    至少在给出项圈的那一刻,沈辞年的想法很干净,只有一个念头,是:我愿为你留下。

    至少这一世,会陪他平平安安渡过。

    但现在,显然已经不可能了。

    有点遗憾,但也没有什么。

    ……

    夜色深浓,方恪坐在路灯下,身旁歪七扭八丢着几罐啤酒。

    像什么

    方恪自嘲地仰起头,看那些在路灯光芒下无所遁形的雪花。

    像一条狗,一条丧家狗。

    可明明是他主动把沈辞年弃养了不是吗?

    是他不要沈辞年了。

    怎么倒把他自己弄得这般狼狈,像个被抛弃了的怨妇一般

    沈辞年是什么都好,沈辞年怎么能是诡呢?

    沈辞年怎么能是带给他痛苦根源的诡呢?

    他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诡异和人类的对立。

    方恪三四口就喝了两罐啤酒,啤酒喝不醉,于是他进便利店又买了一瓶白的一瓶红的几瓶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通通掺一起,混着喝。

    他不明白他怎么就这么难过起来,怎么就这样优柔寡断起来,他这样果断粗鲁的一个人,他的那颗心到底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一定要这么藕断丝连。

    乱喝混酒的后果就是头痛欲裂、精神恍惚,胃里很痛,很大概率是喝到胃穿孔了。

    那又怎么样呢,活着没意思,喝死了也好。

    他就要接着喝。

    死了就不用纠结不用这么痛苦地一定要做出一个选择了。

    方恪喝得跟个醉泥似的,感知力已经迟钝了,肩膀被拍了好几下他才感受到力道随之抬头。

    他蹙起眉:是宋书衣那张讨人厌的脸。

    “喂喂,我说你可不能再喝了”,宋书衣好整以暇地弯腰,露出一个贱兮兮的笑容,“再一不小心给喝死了,神主可就归我了。”

    宋书衣自来熟地坐在方恪旁边的台阶上,语气不知为何有一丝惆怅:“其实人间真的挺好玩的,是吧?”

    “关我屁事。”

    “怎么不关你事呢”,宋书衣抬手拍方恪左肩,“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尤其是前世的你,你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仿佛事不关己,可就是因为你,我可能以后都没机会再来人间了。”

    “不光是我,你家里的那个厨娘、司机,他们都不会再有机会见到人间的阳光了。”

    方恪没吭声。

    宋书衣自顾自说话:“你想不想知道你前世是个什么鬼样子我可以告诉你,你父母那些恩怨,我也可以告诉你,你现在就问,我时间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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