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3页)

望我的两位主人,带着两束白玫瑰。七十年前的暴雨曾经冲毁过这里,重修后的墓地看起来冷清多了,但愿主人们在此安息的灵魂没有被惊扰。】

    【哦你们猜我在墓地里看到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他……他怎么会与约翰如此相像呢?约翰死了七十年了,他难道是约翰女儿的孩子】

    【我把那个孩子带了回去,上报给王室,王室确认了他的身份,给了他爵位,他成了我新的小主人。】

    【我问他,他说:他叫罗伯特,他让我派人送他回伦敦。】

    【1853年,外面雷声很大,罗伯特与我的两位主人都不一样,他似乎生来就是要报复王室的,我在庄园里胆战心惊看着报纸,读着他与维多利亚女王大吵的消息,我担忧到了顶点,我太老了,我已经……】

    【我……怎么会这么老呢?我已经活得太久太久了,可我怎么能活这么久……】

    【我摸了摸自己的左肩膀,那里有一个很深的牙印,这么多年了,从未消失。我想起来了,我早就死了,可我仍然生活着,以这具永不腐烂的亡躯。1738年,可怜的约翰咬了我的左肩,唤回了我险些吊死在墓地中的魂灵,从此我获得了“永生”。】

    【我就知道,他是老威廉,他回来了,我的主人其实从未变过。】

    【我拿起晚间报纸——哦不,我的小罗伯特,他才23岁那么年轻,女王竟要驱逐他。】

    【不过没关系,也许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他们都不知道,我的老威廉要回家了,也许他会亲切地称呼我一声“小伍德”,我喜欢这个称呼,“littlewood”,听起来像是林子里掉落的松木。】

    【明天我们就要见面了,他见到我一定很高兴吧?】

    日记到这里结束,显而易见那个叫伍德的管家对他们并没有恶意,甚至可能站在他们这边。

    方恪忽然觉得有点不自在,他关上日记,一抬头,猝不及防对上沈辞年目光的一瞬间,竟然有那么一点心虚。

    他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像个刺猬一样炸起刺来:“怎么打坏了你的小伍德,你要指责我”

    沈辞年忽然抬手,在方恪防备的目光中摸了摸他的头——顺毛。

    “没有”,他不明意味笑着,“只是觉得你会比较辛苦。”

    “什么?”方恪还是很警惕,拳头攥得紧紧的,随时可能给沈辞年的鼻子来一拳。

    “你这性格……演好老威廉的小伍德很不容易,辛苦你了。”

    “谁说我要——”“好了,快去换总管衣服,别让你的主人等急了。”

    方恪抿紧嘴巴,掩饰住心慌,左脚绊右脚地走到床边开始脱衣服。

    沈辞年看了他一会,很轻声地笑。

    他知道方恪慌了,而且是因为这一声“主人”。

    他那凶巴巴的班长原来真的是一只小狗啊。

    沈辞年有那么一瞬间动了一丝丝想让方恪做他新信徒的念头。

    但也仅仅只是一丝丝罢了。做方恪的神主应该很有趣。

    他有一点感兴趣。

    “你信神吗”沈辞年忽然眯着眼睛问。

    “不信。”方恪低着头很干脆地答,他正忙着把自己扒光,然后又飞快换上干净的新衣服——很贴身,应该是系统准备的道具。

    看着壁窗上闪烁的烛阴,他顿了顿,“我只信自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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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死去的庄园主(5)

    方恪很快换好了衣服,钥匙被他放进了上衣口袋。他里面是熨烫妥帖的雪白衬衫,外面是长领黑色燕尾服,看起来倒总算有了那么一点人样。

    如果他头上的黄毛能稍微整洁一点的话。

    沈辞年叹了口气,打开桌面上的眼镜盒,取出里面的银边眼镜给方恪戴好。

    0221的声音适时响起。

    【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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