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第1/3页)

    直到心脏淌出血,或许才能让那些执迷不悟的时刻释怀于当下。

    “凌哥把你留给我,我却没好好养。”陈思凌笑着揉弄傅渊逸的脸,“下次我去你凌爹坟前跪着道歉,你在旁边数秒,怎么样?”

    傅渊逸哑声问他,“跪多久?”

    陈思凌“——嘶”了一声,“念在你二爹快五十了,要不然就跪个五分钟?”

    “五分钟怎么够?是不是啊,奶奶。”傅渊逸吸着鼻子,把老太太当靠山。

    “是,不够诚心。”

    “我都快年过半百了,能不能别虐待老人?”

    “陈思凌,你含沙射影奶奶年纪大?”

    “……傅渊逸,你今天药吃了没?”

    “吃了。”

    “吃了怎么还这么活络?”

    大概是因为,陈思凌爱他。老太太爱他。

    他也很快能够再见到盛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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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收一下跟二爹的线。

    之后就开始收盛恪和宝的。

    然后收拾收拾就可以完结了(

    第84章 不装了

    “叩叩——“

    “还没走?”蒋路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西装革履,头发用定型水喷了个大背头,“今天不是说要回别墅吃饭。”

    盛恪敲着键盘,不明白怎么这个人比他自己还关心他的行踪。

    “我提醒你一下,现在已经将近六点半了。团圆的日子让家里人等,可不应该。”蒋路说完,潇洒走了。

    来去一阵风,仿佛是专程来提个醒。

    盛恪看了一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这就是蒋路口中说的,“将近六点半。”

    手头的工作其实并不急,犹豫磨蹭的不过是他自己。

    但终归是答应了的,他不会食言,哪怕知道那是一场“鸿门宴”。

    还在路上时,老太太来了电话,“小盛,到哪儿了?”

    “有些堵车。”前方尾灯一片飘红,“不用等我,你们先吃。”

    “哪儿能不等?”老太太笑说,“有个小傻子在外面等你半天了。行了,路上好好开车,注意安全。”

    挂掉电话,不禁一笑,这种傻事也只能傅渊逸能做得出来。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雨滴一滴一滴落在车窗,将前方的红色尾灯晕开。

    这条路平时在这个点没那么堵,想来今天是团圆的日子,都着急归家去。

    但,“家”之一字,对盛恪而言,已经很遥远了。

    傅渊逸走之后,他就再没有过家。创业时睡过公司,好起来之后,搬过三四次家,到了现在的房子。如今又因那边装修,住进了酒店。

    赚到第一个千万的时候,蒋路问他为什么不买一套房子。

    “你不是没有钱,兄弟。总这么居无定所的,不难受?”

    而他回答:“习惯了。”

    小的时候在各家亲戚辗转,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住的最长的是盛梅绢家的阳台。

    十七岁那年,陈思凌将他带回家,但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住校。高中一年,大学四年。研究生期间和蒋路一同租去了外面。

    如果家是对于某一个地方的定义,那么,他确实没有家。也不需要。

    如果家是指某一种归属,那么,他曾经有过,却又失去。

    抵达别墅已过七点,雨也下得大了一些。

    车子拐过弯,遥遥便能望见那个等着他的人。那人坐在台阶,枕在自己的膝盖上,脑袋偏向他来的方向。

    看见车灯,知是他来了,脸上就有了笑。

    傅渊逸走下台阶的步态有一点瘸,显然过去的那一个小时,他都等在这里。

    看着这样的傅渊逸,盛恪总会恍然。

    恍然觉得似乎时间并没有过去七年之久,傅渊逸还是二十岁时的傅渊逸,看上去好像是成年人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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