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2/3页)

寻的胳膊,“静寻姐。”

    陆斯杳是陆彦行的外甥女,今天是她十四周岁生日。

    生日的地点远在了王府井附近的一家顶级私人会所。九米挑高的穹顶上坠着富丽堂皇的欧式水晶灯,灯光倾斜而下,打在两个姑娘的头顶。

    陈静寻作为陆斯杳的家教老师,到现在为止,满打满算,已经带了她整整两年了。这两年间,她早就褪去了初为家教老师的那份拘谨和强行伪装的威严,和陆斯杳打成一团,相处得跟亲姐妹似的。

    因此,今年陆斯杳生日,陈静寻特意斥巨资,花了将近五位数,买了一支万宝龙经典款的墨水笔,送给了这位陆家的掌上明珠。

    陆斯杳虽然是个不学无术的千金大小姐,可她性格好,从来不扫兴,即使她觉得这支钢笔她可能永远都用不上,可还是拎着纸袋子,挽着陈静寻的胳膊说:“谢谢你啊,静寻姐,眼光不错。”

    陈静寻摇了摇头,小声嘀咕着说:“你喜欢就好。”

    其实花这么多钱买一支钢笔,陈静寻挺肉疼的。

    她的家庭背景和陆斯杳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陆斯杳是众星捧月的小公主,而她陈静寻是被人戳脊梁骨长大的私生女,是野种,因为她妈妈是破坏别人家庭的恬不知耻的小三。

    大概是因为过惯了拮据的苦日子,人即使在经济状况好转的情况下,花起钱来也不能做到大手大脚。

    不过,虽然陈静寻会在某些时候对自己抠搜一些,例如会在挑选衣服的时候考虑性价比,会在刚上北京读书的时候买一些化妆品的小样……

    但她也不会在这种时候对陆斯杳吝啬。

    因为她知道,人得懂得感恩。

    若不是做了陆斯杳的家教,拿着陆家巨额的薪资报酬,若不是陆斯杳的亲舅舅陆彦行给她介绍两个工作的单子,凭借她的出身和背景,即使再有能力,在偌大的北京城,也不可能在读大学期间就跟着大公司做翻译……

    她遇到陆家人,其实全是她三生有幸。

    可她呢,恩将仇报,把陆彦行给睡了,睡得透透的。

    陈静寻的心脏又不可抑制地跳动了起来,那股睡过之后怅然若失的感觉又萦绕在她的心头,像是针扎似的,带着丝丝的痛,专门往她的心尖上剜。

    而陆斯杳显然不懂她的心事,小姑娘带着她上楼,途中一直喋喋不休地和她说个不停。

    陆斯杳话多,先给她讲101中她的某个同学轰轰烈烈的早恋传闻,又给她讲自己那个不靠谱的亲妈在澳大

    利亚旅行,差点儿忘记了她的生日。

    不过,最后还是把话题落在了陆彦行身上——

    “不过好在啊,我有个靠谱的好舅舅,舅舅前两天刚从纽约回来,特意来给我过生日的,静寻姐,你说,这是不是还挺有排面的?”

    陆斯杳这么说是因为她知道,陆彦行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架子大,不好惹。他人不喜热闹,不喜私人饭局,不喜欢那些名利场上搔首弄姿的女人,因此很少能见到他人影。

    不过正因为这样,他才一直在旁人眼中保留着一股神秘感,让八卦媒体不停地胡猜。

    陈静寻一听到她提陆彦行,心脏骤然紧缩,她的瞳孔微微放大,眼中流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几乎是上嘴皮碰下嘴皮,她的话就秃噜了出来,“今天陆先生也会来?”

    “ofcourse,静寻姐。”小姑娘对她眨了眨眼,满脸得意,她补充着说:“其实舅舅已经到了哦。”

    陈静寻闻言,后背密密麻麻地沁出一层冷汗。

    在八月盛夏,私人会所的空调温度开的很低,陈静寻觉得那股寒气一阵一阵地吹在了她的身上,沁入了她的骨肉,让她整颗心都坠入了冰底。

    正在陈静寻飞速运转自己的大脑,想找个什么理由搪塞过陆斯杳,自己赶紧离开的时候,电梯“叮”的一声响了,平稳地停在了顶层。

    下一秒,电梯门缓缓打开,外面橘黄色的灯光渗透进来,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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