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女友(01)(第2/13页)
他也没想那么多,只知道找到了能够震颤自己灵魂、刺激学习冲动的歌后一发不可收拾,把皇后乐队的歌听了个遍,天天听,一边听一边学,可以说是靠着皇后乐队的歌才考到帝都的。
等到了大学,时间富裕起来,仅仅是皇后乐队的那点库存已经不够了,我从曾经皇后乐队所在的那个黄金摇滚时代开始听,一直听到当下的,听到国内的,但是我只听歌,对摇滚乐队的故事和文化并不关注,虽然终归耳濡目染有点了解。
其实不关注那些花边新闻是我刻意为之,我知道绝大多数玩摇滚的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纹身就不说了,那属于文化差异,酗酒、吸毒、滥交、同性恋,什么叛逆玩什么,我对此敬谢不敏,有点儿心理洁癖的我直接眼不见为净,把头埋进沙里,只以歌曲好不好听论英雄,所以你要把乐队合影搁我面前我可能都不认识,但只要听首曲子我就能把他们乐队最好听的都给你说出来。
可以说听摇滚乐算是我唯一的兴趣爱好了,在追到小可后自然想让她也接受、认同这项爱好,小可的家教很严,从来没听过这些东西,我也是追到她才知道,她爷爷是个住大院别野的,职位说出来能唬人的那种,父母叔叔、阿姨婶娘也都是蒙荫之辈,这么一来我不自觉得在相处时相当小心,除了拉拉手亲亲嘴之外别的也不敢干。
话题扯远了,父母常年驻扎外地、从小在爷爷家长大的她以前听的都是李谷一、腾格尔、彭*媛这种民歌范儿,所以小可最开始听得都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歌词有内涵的摇滚金曲,吃惯了精粮野菜也是香的,更何况受众本就是年轻人的摇滚,她自然而然喜欢上了听摇滚乐,我们约会经常是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聊着现在与未来、天南和地北,走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只不过她的性格虽然比较大气,但在喜欢这些之前家长有意无意不许听的东西上还是相当内敛,比我这种只听歌的还要谨慎,这倒是让我颇为放心,虽然希望女友能跟自己有同样的爱好,但我可不想小可变成无脑追星的脑残粉。
不过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毕业之后国企的工作不忙,朝九晚五还双休,闲功夫一下子比在学校还多了,身边没有小可的陪伴和舍友们的胡闹,一身精力不知道往哪儿发泄,租的房子又不敢买大音响怕扰民,原来用个入耳式耳机就觉得挺满足了,现在电脑桌上摆俩几千块的喇叭听歌却总觉得缺了点。
心里面就总是这么刺挠着,凑巧有一天半夜在音乐平台上看到了一条开屏广告,国内一只听着挺好的摇滚乐队周末就要在帝都开livehouse了,脑子一热就买了票。
到了周末进了场地里,才知道livehouse根本没座位,呜呜泱泱人挤人,我思量挤在前排等着乐队出场拍张照片来着,结果等到人真上了舞台,我也就只有拍张照的功夫了——音乐一起那帮疯子就把我挤成了面团,鞋子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
这才只是开始!。
喷啤酒、玩人浪、脚都被挤得离地了!。
等演出结束我逃出来后,摸着一头汗寻思再也不来了……。
结果却是我在短暂的压抑后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现场演出。
跟小可坦白的时候她还笑我,说我上次不是还在聊天时候吐槽再也不去的么,但我的好小可选择相信我,跟着我体验了一次,结束后虽然嘴上什么都没说,但满脸粉红显然是兴奋了,之后果然不排斥以听现场为目的地的约会。
不过小可周末珍贵,总不能次次都去听现场,也不是每次都能撞上好乐队,所以到现在我也只带她去过五回live,从最初抿着嘴被人挤来挤去,到忍不住跟着音乐摇头晃脑,一起跟人比摇滚手势,等到上次时她都敢满脸通红的喊再来一个了,看着乖乖女友在音乐现场的氛围感染下渐渐释放自我,我也很是高兴,毕竟live就是让人释放压力的地方,小可既然选择了一点点放开,就说明她也是喜欢现在的自己的吧。
只是这么一来二去,在live排队时的耳濡目染加之在各种豆瓣微博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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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大学,时间富裕起来,仅仅是皇后乐队的那点库存已经不够了,我从曾经皇后乐队所在的那个黄金摇滚时代开始听,一直听到当下的,听到国内的,但是我只听歌,对摇滚乐队的故事和文化并不关注,虽然终归耳濡目染有点了解。
其实不关注那些花边新闻是我刻意为之,我知道绝大多数玩摇滚的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纹身就不说了,那属于文化差异,酗酒、吸毒、滥交、同性恋,什么叛逆玩什么,我对此敬谢不敏,有点儿心理洁癖的我直接眼不见为净,把头埋进沙里,只以歌曲好不好听论英雄,所以你要把乐队合影搁我面前我可能都不认识,但只要听首曲子我就能把他们乐队最好听的都给你说出来。
可以说听摇滚乐算是我唯一的兴趣爱好了,在追到小可后自然想让她也接受、认同这项爱好,小可的家教很严,从来没听过这些东西,我也是追到她才知道,她爷爷是个住大院别野的,职位说出来能唬人的那种,父母叔叔、阿姨婶娘也都是蒙荫之辈,这么一来我不自觉得在相处时相当小心,除了拉拉手亲亲嘴之外别的也不敢干。
话题扯远了,父母常年驻扎外地、从小在爷爷家长大的她以前听的都是李谷一、腾格尔、彭*媛这种民歌范儿,所以小可最开始听得都是我精心挑选出来的、歌词有内涵的摇滚金曲,吃惯了精粮野菜也是香的,更何况受众本就是年轻人的摇滚,她自然而然喜欢上了听摇滚乐,我们约会经常是一人一只耳机听着歌,聊着现在与未来、天南和地北,走遍校园的每个角落。
只不过她的性格虽然比较大气,但在喜欢这些之前家长有意无意不许听的东西上还是相当内敛,比我这种只听歌的还要谨慎,这倒是让我颇为放心,虽然希望女友能跟自己有同样的爱好,但我可不想小可变成无脑追星的脑残粉。
不过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毕业之后国企的工作不忙,朝九晚五还双休,闲功夫一下子比在学校还多了,身边没有小可的陪伴和舍友们的胡闹,一身精力不知道往哪儿发泄,租的房子又不敢买大音响怕扰民,原来用个入耳式耳机就觉得挺满足了,现在电脑桌上摆俩几千块的喇叭听歌却总觉得缺了点。
心里面就总是这么刺挠着,凑巧有一天半夜在音乐平台上看到了一条开屏广告,国内一只听着挺好的摇滚乐队周末就要在帝都开livehouse了,脑子一热就买了票。
到了周末进了场地里,才知道livehouse根本没座位,呜呜泱泱人挤人,我思量挤在前排等着乐队出场拍张照片来着,结果等到人真上了舞台,我也就只有拍张照的功夫了——音乐一起那帮疯子就把我挤成了面团,鞋子不知道被踩了多少脚!。
这才只是开始!。
喷啤酒、玩人浪、脚都被挤得离地了!。
等演出结束我逃出来后,摸着一头汗寻思再也不来了……。
结果却是我在短暂的压抑后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现场演出。
跟小可坦白的时候她还笑我,说我上次不是还在聊天时候吐槽再也不去的么,但我的好小可选择相信我,跟着我体验了一次,结束后虽然嘴上什么都没说,但满脸粉红显然是兴奋了,之后果然不排斥以听现场为目的地的约会。
不过小可周末珍贵,总不能次次都去听现场,也不是每次都能撞上好乐队,所以到现在我也只带她去过五回live,从最初抿着嘴被人挤来挤去,到忍不住跟着音乐摇头晃脑,一起跟人比摇滚手势,等到上次时她都敢满脸通红的喊再来一个了,看着乖乖女友在音乐现场的氛围感染下渐渐释放自我,我也很是高兴,毕竟live就是让人释放压力的地方,小可既然选择了一点点放开,就说明她也是喜欢现在的自己的吧。
只是这么一来二去,在live排队时的耳濡目染加之在各种豆瓣微博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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