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GIFTS(第2/3页)
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盎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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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盎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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