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第2/2页)

外套,帽子上缝了两只小狗耳朵,他下楼时嫌头发太乱,顺手就带上了。

    未免有些太幼稚。

    他抬手想摘,念头刚出又作罢,略微一颔首当做打招呼,而后就绕过沙发,走进了厨房里,锅里盛着犹有热气的粥,金黄的甜蜜颜色,郑知夏看了眼,笑了。

    宋白露不知道这种吃法——将鸡蛋打进粥里,再加很多的白砂糖,是他初中住校时和舍友学的,后来又教给了林霁,却总是被说加的糖足够致死量。

    但他始终觉得没到这种程度。

    尝一口后郑知夏竟然有些怀念,是他最喜欢的甜度,连温度都正正好,他站在厨房里很快地解决完,洗碗时身后光影一暗,是林霁站在门口,眼中神情近乎珍惜,仿佛看一眼便少一眼。

    “才早上八点半,”他说,“昨晚睡得不好吗?”

    郑知夏手里拿着抹布,指尖被沁得冰凉僵硬,他垂着眼,很平静地说:“睡够了就起来了,你呢?忙着开会?”

    “对,”林霁连语气都没变过丝毫,“被电话叫醒的,和伯母一起吃了早餐。”

    骗人。

    郑知夏沉默着将白瓷的碗擦干净放进消毒柜中,才回头看向他,林霁的脸色比起昨晚已经好了许多,眼下青影消去大半,连唇色都红润了不少,他靠在门框上,很坦然地接受郑知夏的打量。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明天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