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第2/2页)


    果然是只废笔。

    我不喜欢不能写字的笔,不喜欢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欢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我把它扔到地上,跳起来,踩了一下,两下,三下。

    它碎裂成块。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被踏烂的“尸体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阴暗的大文具店。

    将碎成数块的尸体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

    一次完美的犯案。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体碎块。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做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觉得好玩就干了。

    哪来那些狗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