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第三十夜(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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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立刻将重心往前呈现蹲踞,瞪视着余法。

    但是,警备队的眾人已然赶到,拿起手中的武器,往狼人头上砸去。

    提问:十隻兔子就能狩猎狮子吗?

    答案是:否。

    带头的勒舒斯手中的棍棒在正要碰触到狼人的剎那,狼人的身影弓成一道弧形,消失。

    狼爪下一瞬出现在一位村民的脸上。

    再下一秒,那个村民的脸被压在地面。

    飞砂扬起,而那黑色的巨大身影只是再次隐没。

    所有人呆若木鸡,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如此巨大的生物可以移动的如此迅速。

    连判断狼人是跑走还是躲藏起来的馀裕都没有,就彷彿只有狼人的时间有在流动。

    「喀啦。」勒舒斯前方村民的头颅,一百八十度的翻转。

    窒息般的处刑,如同愚蠢的国王游戏。

    而国王只有一人—

    或者该说是一狼。

    狼人甚至停下脚步,贪婪的舔着嘴角,而后捏碎人类脆弱的头盖骨。

    终于有人发出惨叫,丢下手中的武器开始逃跑,为自己猜想狼人是不是逃跑的想法感到可笑。

    不过数秒,已经两人命丧西天。

    对于送上眼前的猎物,怎会有逃跑的可能?

    勒舒斯大吼:「不要逃跑!落单会更容易被抓到!快回来啊!」

    纵使勒舒斯如此的呼喊,却没有任何人愿意回来,所有人都只是四处的逃窜。

    狼人再次显露出笑容。

    只是这次不再虚假,而是那种真心的、享受的笑。

    享受着一场猎物自投罗网的大逃杀。

    狼,在面对小型猎物时,会尝试着尽快抓到。而在面对大型猎物时,追逐时间会拉长,以消耗猎物的体力,甚至有一匹狼被记录追踪一头鹿长达二十一公里。

    可是狼并不是享受狩猎,而是选择对于它这个物种来说成功率最高的办法。

    然而对于只是「突然变身」成狼人的尼佩拉来说,被狩猎的猎物不具备任何食用价值,仅仅是一具死尸。

    这也是为什么路恩的尸体并没有被吃乾抹净。

    勒舒斯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狼人慢慢的,慢慢地靠近,像是享受杀人的愉悦犯。

    接着它用力地朝勒舒斯脚上踢去,骨头碎裂声应声响起,勒舒斯则是被这可怕的力道轰到五米之外。

    痛觉是一道道攀爬而上的藤蔓,血管是它绽放的花,绞上心脏。

    「呃啊啊啊!」勒舒斯疯狂的哭喊,用手奋力的撑起自己的身体,血跟眼泪似转开的水龙头汩汩流出,含糊的话语混杂着哭腔,用尽全力的拖着断掉的双腿往前移动。

    如此窝囊却又拼命的逃亡,或许是狼人所乐见的。

    狼人又往勒舒斯的方向往前几步,换来他更加悽惨的尖叫。

    「死畜生!有种往我这边来啊!」

    所有人都四处逃窜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依然坚强的站在原地,纵使他们双脚正在本能地发抖。

    狼人身后另外一人拿着武器颤抖的哭嚎:「从我哥的身体滚出来!」

    狼人虎躯一震,低吼着回头看了声音的来源—

    杰罗德,一个重情重义的笨蛋大汉;尼佩罗,那是他还是尼佩拉时的弟弟。

    狼人竖起全身的毛发,四肢着地,往着尼佩罗狂奔。

    但尼佩罗竟也朝狼人的方向走去,甚至放下了武器。

    「喂!兄弟,你等等!」杰罗德对尼佩罗呼喊。

    但尼佩罗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声嘶力竭地呼喊:

    「哥!!!」

    狼人的动作冻结在空中。

    明明没有歷经濒死,走马灯一般的电影卷轴却在它的意象中拉出。

    脑中转瞬闪过千万画面,一些它曾与弟弟孤苦相依照顾重病母亲的画面,或是他们拼命工作赚钱到不小心受伤的画面,它与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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