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4)(第3/4页)

什么给点燃一样,我感觉到体内有火在烧。

    「你这么不喜欢这个故事吗?」我甚至无法想像,我的口气竟然会那么委屈。

    「不是。」小芳用专业的口吻回覆:「是因为你的调性和客群不符合,所以我们要因材——」

    「但是是你!是你他妈的当初说!如果我开始连载!一定可以大红大紫!」

    我无法克制的尖叫出声,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过来。而我怎么可能会因此而退缩,因为民俊的眼神可比这可怕好几百倍啊。

    「海、海嵐……你冷静点……不要无理取闹。」小芳作为编辑很出色,她举起手,一脸严肃的说:「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当初在提案的时候,是你告诉我,《愿你安好,艾蒙》有着一股特别的味道,一定会吸引很多客群,你也说了我的分镜很吸引人啊!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你当初为什么要这样讚美我啊!」

    我不应该这样自私的怪别人,小芳甚至连出路都帮我想好了。

    「不要用那种语气说这部作品!」我感觉喉咙像被风割:

    「很抱歉我没办法像阿梅梅一样受欢迎,可是我也很努力啊,我每天都画到半夜,有时候甚至还会贫血昏倒!但是有才能的人会受上天眷顾!这也是你说的!你说这部作品是很棒的作品!」

    好像就等同于,你说我是个很棒的人。

    也等同于,那些我不知道该如何诉说的语句,有机会被传达到某个人身上,而我或许也有机会,能够去理解。

    小芳好像被我逼急了,她从座位上站起来,也扯开喉咙大喊:「你是漫画家,你要產出的是大家会看的开心的东西,不是一些无病呻吟!我承认《艾蒙》是很棒的作品——但事实上,它在某些方面来说就是『没有价值』,而你有才能,你可以做到更多事!」

    但我要是不能创作自己的漫画,会不会连自己也失去了?瞬间迸发在脑海里的疑惑让我战慄了一下,也因此我看清楚周围的目光,察觉到我的视线,大家又继续做回了自己的事情。

    我想要理解。

    我又想到我当初这么和民俊脱口而出。

    我在这里任性的大吼大叫做什么?我喘了好几口气,但心酸还有难受的情绪却像浪潮一样,一波接着一波打上来,然后淹没了口鼻。

    然后我想着,想到了当初我只说了「理解」,而没有接着下去的答案:

    我选了bl作为题材,只不过是那样子的故事,能够让我觉得我自己是好人而已。

    因为创作着不熟悉,甚至因为不熟悉而厌恶的题材,都让我觉得,我具备「理解的心」,所以是个好人。

    好人会获得救赎,所以我深信我的作品可以大受欢迎。我会被拯救。

    但我明明才是恶人。

    「你仔细想想,海嵐。」小芳拉起了阿梅梅,她严肃的说:「跟你合作一直都很愉快,我希望我们可以持续下去。」

    「晚安,好好休息。」

    在她们两人都离开后,我一个人坐在小沙发上。没有人要靠近我,但正好,我将脸埋进双掌中。

    我不能再把这样低劣的心情全部告诉民俊。我有义务要保护他。他会拿到该有的薪水,然后在完成工作后远走高飞。

    可是好讨厌这样的心情。

    好讨厌不管做什么都自作多情的自己——为什么漫画以外的事情,我总是无法拿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再次抬起头,发现大部分的人都走光了。光线也换了一种顏色,在温暖的鹅黄灯光下,我步伐蹣跚的走回房间。

    我敲了敲门。

    民俊马上打开门,然后,他有些不安的说:「你干嘛?」

    「吵架啊,你不是很希望我去反应吗?我这就去反应了啊。」我吸了吸鼻子,走回室内的沙发,将整个人埋进抱枕里。

    「你还好吗?」

    「不要问。」我小声的说。

    民俊噤声了,但是在几秒鐘后,他走过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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