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颂(第3/4页)

,聂鲁达,或是新月选?”

    抬手说话间,没系紧的浴袍露出了半块胸肌,归卷看着咽了咽口水,忍住,忍住,她告诫自己,且不说自己现在没那个操作条件,而且昨天已经放纵过了,高低也要等体检完,结果出来再说。

    “你来选吧,那种对未知的期待最美好了”,她坐在床边,两手一摊,倒了下去,伸直的两臂又贴着床面上下滑动了两下,将选择权交给了林矜。

    “好,那我去拿书”,林矜说着,单膝跪在床沿,俯身轻轻吻了下她的眉心。

    因着膝盖压住了浴袍,导致林矜的浴袍门襟大敞,在床头小柿子灯的映照下,该看的不该看的,归卷全都看了个彻底,块垒分明的腹肌和健硕有力的腿肌在橘黄色暖光下显得尤为诱人。

    冷静。

    你可不是那种把持不住的人,归卷默默规劝自己,却没发现自己的耳根都泛起了红。

    林矜像没事儿人一样起身,漫不经心地拢了拢浴袍,趿着拖鞋向书房去了。

    归卷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不多时,就开始像烙烙饼一样翻来翻去。

    很快林矜便回来了。

    他靠到床头坐下,归卷立马像泥鳅一样钻到他的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靠着。

    林矜轻笑一声,拥住了她,又在发顶印下一吻,沐浴过后的归卷,发上有淡淡的柑橘味,很好闻。

    林矜像抱着猫薄荷的猫一样,又悄悄吸了两下,这才翻开书,缓声念了起来:

    “说是,总有那么一天”

    林矜的声音很缓,又低沉悦耳,拉长了的语调,瞬间将归卷引入了另一方天地。

    只听得他继续念道:

    “你的身体成了我极熟的地方,

    那转弯抹角,那小阜平冈,

    一草一木我全都知道清清楚楚,

    虽在黑暗里我也不至于迷途。”

    归卷想:嗯,有点怪,什么小阜平冈,什么一草一木,听起来涩涩的。

    尤其是配上林矜低沉磁性的声音,像是缠绵时的低喃。

    她甚至能感到好似林矜的唇在顺着她的身体游走,从锁骨,到山峦,再到肚脐,到小腹,到,花穴。

    转弯抹角,是那山峦起伏,九曲回觞。

    小阜平冈,是那白皙纵畴,一马平川。

    至于一草一木,那不就是……花穴入口处的丛林吗。

    黑夜中不至于迷路,那不就是契合到一杆入洞吗。

    “如今这一天居然来了”,林矜磁性的声音落下,而后,低头吻了吻归卷的发,“如今这一天居然来了”,他反复。

    归卷没听过这首诗,不知道这句反复其实是林矜自己加上的。

    那说的,不止是诗中人之心境,也是他的心境,这一天居然来了。

    可以亲吻山河,一亲草木的时节,居然到了。

    他复又接着念到:

    “我嗅惯着了你身上的香味,

    如同吃惯了樱桃的竹雀”

    归卷的大脑里此时浮现了两个问号,嗯??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什么吃了樱桃的竹雀,那不就是做的时候,吸吮着她胸前红豆的林矜吗。

    嗅惯了身上的香味,林矜好像也说过她身上有一股香香的味道。

    归卷此时还没意识到,自己的思绪已经被完全带入了诗中。

    林矜念的很慢,似是有意给归卷留下发散思维的时间。

    “辨得出樱桃香味。

    樱桃与桑葚以及地莓味道的不同,

    虽然这竹雀并不曾吃过

    桑葚与地莓也明白的。”

    归卷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暗喻,所以樱桃其实是嘴唇,地莓才是小奶头吗?那桑葚难道指的是……玄圃吗。

    这写的,也太露骨了吧。

    所以其实,将自己比作竹雀的诗人只亲吻过恋人,并未行过鱼水之欢。

    她就着林矜的怀抱蹭了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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