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缘起(第2/4页)

往往劈头就是犀利的问题。

    「不知道,大概就是老样子,你知道的。」

    「每次听见这句话,就知道你会考得不错,至少比我更好。」

    「你只要把昨天打电玩的时间,拿来恶补一下,就能达到平均分数了吧,毕竟你那么聪明。」

    「谢谢称讚,我虚心接受了。」

    「一起去jonathan’s吃个午餐?」

    「没问题。」

    这是位于学校外,山脚边的一间家庭餐厅,出校门后,只要沿着山的外缘,往琼斯的租屋处反方向走,五分鐘内就能抵达。

    海曼与琼斯是小时候的邻居,琼斯搬出去自己住之前,都是住在市郊的佛莱明街上一处双层楼洋房,他将此处称之为「老家」,这是他的生父一点一滴自己亲手建造的。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搬到了艾里森巷里的一间透天公寓中居住,而海曼便住在他的对面,两人从窗边望去就能一窥对方的房间。

    也许是因为怕生,琼斯从小就是抱着一个不擅自与陌生人交谈的心态,当他走在路上,都会避免与他人眼神交流。因此他与海曼成了只知道对方长相,却未曾交谈过的陌生人。

    他们两人在高中时碰巧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终于得以互相认识。

    「嘿,你叫什么名字啊?」开学后的第一堂下课,海曼便逕自找琼斯攀谈。

    「住在隔壁的同学。」

    「你真是太幽默了,我记得点名时老师叫你罗伯特?琼斯吧,我就称呼你罗伯特囉?」

    「很少人会叫我的名字,多半是用姓氏叫我,不过随便你吧。」

    「请多多指教,对了我是海曼?沃克,叫我海曼就可以了。」

    于是两人就这么认识了,接下来的生活当中,海曼不时会邀琼斯到家里打电玩,或是去巷口的公园运动、打篮球,三年下来,似乎让琼斯捨不得淡忘这段友情,因此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如何让两人考进同一所大学。

    海曼好动爱玩,却又无比精灵聪颖。他们之所以能考上同一所大学,是因为琼斯在大学标准考试前半年,没收了海曼的电玩游戏机以及所有篮球鞋,为了朋友着想,琼斯实在是坏人当到底了。而海曼就读环境科学系,两人相约选了同一门地质学选修课,难得的同班时光又在大学出现,实属珍贵,对许多高中后各奔前程的友情而言,连再次相遇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他们在高中放学后,常常骑着自行车到jonathan’s边吃晚餐边完成作业,因为琼斯的动作较快,他总是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复习课业,因而成绩一直在班上稳居前段班,而海曼的成绩就比较不理想了,作业有时也需要琼斯帮忙才能完成。接着离开餐厅后,有时会去海曼家中打电玩,有时则去运动,一直到晚上八、九点。比起自己的家人,琼斯似乎更喜欢海曼的父母亲,每次来到海曼家中,他们便会招待琼斯各种甜点、饮料。

    过往的一切仍留存在脑海中,jonathan’s彷彿一座音乐盒,只要上紧发条,便会不断播放着相同的音乐。

    「你今天要点什么?」

    「来个和风汉堡排好了,很久没吃了,有点怀念。」琼斯边点餐边说着。

    「想当年你很穷的时候,只吃得起这项餐点。」

    「我不是穷,是活得有目标,所以不能乱花钱。」说的便是存钱租房子一事。

    「由衷佩服你的意志力。」

    「那是因为你不会不想回家。」

    「我爸妈不是说可以让你过来住吗?你自己拒绝的。」

    「我怎么能过去白吃白喝。」

    「算了,你现在钱也赚得蛮多了,说不定这样才是好的选择。」

    艾里森巷外面连接的即为大学路,琼斯从里头搬出来,在巷口的大学路上找到一间有卫浴设备,大小不到十坪,房厅一体的学生套房

    餐点到齐后,因为此刻才十一点多,他们放慢了进食的速度,桌上的汉堡排与牛排又换成鸡肉起司鸡肉捲与总匯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