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嫁 第44节(第2/3页)
悉的气息,伸手将他抱得更紧,她哭唧唧的说:“连你也嫌弃我吗?”
沈嗣罕见的几次束手无策都是因她,软的没用,硬的又不合适。
软硬兼施对她又没什么作用。
她并不是很听话的。
乖的时候很乖,发脾气也不好哄。
沈嗣以前上实验课的时候养过一只兔子,白白软软,蓬松微胖,小兔子被他养得很刁钻,脾气不小,但又会看主人脸色。
沈嗣觉得阮明姝有点像他以前养过的那只小兔子,娇气犯蠢又懂察言观色。
阮明姝眼睛湿了湿,哭得鼻尖都是红的,可怜兮兮收起眼泪。她仰着脸,黑白分明的眼,认真看着他。
她越看越喜欢,脑子迷迷糊糊,蹭着他的脸要去亲他。
她的唇瓣柔软潮湿,恰好落在男人的脸颊,一阵浓郁的软香随着她的动作漾开。
他的脸就像块玉,没什么温度。
贴着他冰冷的皮肤恰好能缓解酒后微醺的暖潮。
她只亲了一口,还没亲够,还没尝到是什么滋味呢?
她都不知道好不好吃。
烈酒伤身,阮明姝的后脑勺隐隐有些胀痛,她主动抱着他的脖子,乌发像锦缎铺在纤瘦的后背,发梢随着夜深人静时的冷风轻轻晃动,宽大的袖口里伸出一双雪白的小臂。
她紧紧贴着他的胸口,轻薄的衣衫好似被深夜的露水骤然弄潮了几分,柔软的布料贴着少女玲珑的曲线,一把盈盈的细腰,软得不像话。
她张开湿润的红唇,迷迷瞪瞪间唤得是其他人:“表哥。”
这两个字,静静敲在死寂的深夜。
阮明姝还不知自己认错了人,她现在手脚发烫,脑袋还晕得难受,示弱般贴着怀中的男人,“你身上好舒服,冰冰凉凉的。”
沈嗣对当别人的替身并无兴趣,他这个恋爱脑的小妻子便是喝醉了想到的也不是他,将乖乖软软的这面留给她的的表哥。
弱得惹人怜爱,招人喜欢。
冷肃漆黑的深夜,温度好似骤降了几分。
沈嗣捏着她的下巴,眉梢透着冷锐,“阮明姝。”
他并不在乎怀抱里的少女能不能听懂,是装醉还是真的喝醉了。
拇指猝然收紧的力道,叫她疼得蹙眉,眼底又潮了几分,席卷了些许诱人的绯红。
沈嗣明知捏疼了她也没收手,“你看清楚我是谁。”
她的皮肤很薄,不用怎么使劲都会留印子,薄嫩的肌肤比瓷器还脆弱娇贵,她闭着眼睛说自己疼。
“表哥,我还想再亲你一下。”阮明姝醉得太狠,意识早就混乱,她刚才都没尝够滋味呢,还想再来一口,要亲他的唇角。
沈嗣停住步子,冷着脸松开了手。
无论他现在对小醉鬼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沈嗣原以为阮明姝对她的表哥不过是一时兴起,就像暂时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闹个几天就忘记了。
她竟然有一些让人刮目相看的痴心?
沈嗣觉得这样不好,她还没有成年,不可以早恋。
而且以她仿佛没长脑子的心机城府,日后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
沈嗣难得发一次善心,不忍她被人骗,为此有必要杜绝早恋这种不好的苗头。
她看人的眼光一向不准,以后若是要改嫁,他也必须帮她掌掌眼,只是贪图她美色的男人要不得,冲着她丰厚嫁妆的男人也不能要。
三妻四妾的好色之徒也不配。
要求妻子三从四德的迂腐古板之人,不行。
如此想想,沈嗣忍不住啧了声,想在古代嫁给人品和德行都还不错的男人委实太难。单是从一而终的男人就要打着灯笼找,自身条件亦要优于普通人,相貌起码清俊,家底要够丰厚。
条条框框列起来,这种人万里挑一。
当然,如果成年过后,她改变主意,不再与自己和离。
沈嗣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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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嗣罕见的几次束手无策都是因她,软的没用,硬的又不合适。
软硬兼施对她又没什么作用。
她并不是很听话的。
乖的时候很乖,发脾气也不好哄。
沈嗣以前上实验课的时候养过一只兔子,白白软软,蓬松微胖,小兔子被他养得很刁钻,脾气不小,但又会看主人脸色。
沈嗣觉得阮明姝有点像他以前养过的那只小兔子,娇气犯蠢又懂察言观色。
阮明姝眼睛湿了湿,哭得鼻尖都是红的,可怜兮兮收起眼泪。她仰着脸,黑白分明的眼,认真看着他。
她越看越喜欢,脑子迷迷糊糊,蹭着他的脸要去亲他。
她的唇瓣柔软潮湿,恰好落在男人的脸颊,一阵浓郁的软香随着她的动作漾开。
他的脸就像块玉,没什么温度。
贴着他冰冷的皮肤恰好能缓解酒后微醺的暖潮。
她只亲了一口,还没亲够,还没尝到是什么滋味呢?
她都不知道好不好吃。
烈酒伤身,阮明姝的后脑勺隐隐有些胀痛,她主动抱着他的脖子,乌发像锦缎铺在纤瘦的后背,发梢随着夜深人静时的冷风轻轻晃动,宽大的袖口里伸出一双雪白的小臂。
她紧紧贴着他的胸口,轻薄的衣衫好似被深夜的露水骤然弄潮了几分,柔软的布料贴着少女玲珑的曲线,一把盈盈的细腰,软得不像话。
她张开湿润的红唇,迷迷瞪瞪间唤得是其他人:“表哥。”
这两个字,静静敲在死寂的深夜。
阮明姝还不知自己认错了人,她现在手脚发烫,脑袋还晕得难受,示弱般贴着怀中的男人,“你身上好舒服,冰冰凉凉的。”
沈嗣对当别人的替身并无兴趣,他这个恋爱脑的小妻子便是喝醉了想到的也不是他,将乖乖软软的这面留给她的的表哥。
弱得惹人怜爱,招人喜欢。
冷肃漆黑的深夜,温度好似骤降了几分。
沈嗣捏着她的下巴,眉梢透着冷锐,“阮明姝。”
他并不在乎怀抱里的少女能不能听懂,是装醉还是真的喝醉了。
拇指猝然收紧的力道,叫她疼得蹙眉,眼底又潮了几分,席卷了些许诱人的绯红。
沈嗣明知捏疼了她也没收手,“你看清楚我是谁。”
她的皮肤很薄,不用怎么使劲都会留印子,薄嫩的肌肤比瓷器还脆弱娇贵,她闭着眼睛说自己疼。
“表哥,我还想再亲你一下。”阮明姝醉得太狠,意识早就混乱,她刚才都没尝够滋味呢,还想再来一口,要亲他的唇角。
沈嗣停住步子,冷着脸松开了手。
无论他现在对小醉鬼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
沈嗣原以为阮明姝对她的表哥不过是一时兴起,就像暂时得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闹个几天就忘记了。
她竟然有一些让人刮目相看的痴心?
沈嗣觉得这样不好,她还没有成年,不可以早恋。
而且以她仿佛没长脑子的心机城府,日后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
沈嗣难得发一次善心,不忍她被人骗,为此有必要杜绝早恋这种不好的苗头。
她看人的眼光一向不准,以后若是要改嫁,他也必须帮她掌掌眼,只是贪图她美色的男人要不得,冲着她丰厚嫁妆的男人也不能要。
三妻四妾的好色之徒也不配。
要求妻子三从四德的迂腐古板之人,不行。
如此想想,沈嗣忍不住啧了声,想在古代嫁给人品和德行都还不错的男人委实太难。单是从一而终的男人就要打着灯笼找,自身条件亦要优于普通人,相貌起码清俊,家底要够丰厚。
条条框框列起来,这种人万里挑一。
当然,如果成年过后,她改变主意,不再与自己和离。
沈嗣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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