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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天覆地之势,一个挥袖就能倾覆一个国度。

    世界上出现了如此的大人物,谁能独善其身?

    可自从婆娑剑仙玄柘的道侣,在他飞升当日身归天地后,那仙人就消失了。

    大家战战兢兢了没多一会,就发现剑仙是个不顶用的,死了老婆之后一蹶不振,只在一个角落里隐居,不怎么见人。

    百年过去,你平庸,我也平庸,领头的人跟死了没区别,知道他在哪儿呆着,呆着就呆着,反正也不出来。

    堂堂一代郎艳独绝的谪仙人,如今都已经沦为酒后杂谈的笑话。

    没人知道,剑仙玄柘不能说入魔,也差不多算半个疯子了。

    可此等秘辛,又怎能为外人道。

    竹楼,三尺冰封。

    遥遥站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眉眼艳丽,虽美的极致,却因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仙气冲淡一些,五官恰到好处的精致。

    谪仙般的人手上,掐着个纤细的脖子,有血滴滴答答沿着手骨往下滴,汇成一个小小的血坑。

    你说,有他的踪迹了?白衣人的声音看似不慌不忙,可要是仔细听,能听出细微的颤抖来。带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孤注一掷的东西。

    就就在金都城的边境客栈,剑剑仙!那人还没来及把话说完,就咽气了,死不瞑目。

    玄柘恍然的撒手,任由沉重的尸体横在地上,他沉浸在无边的回忆里。

    这些年来,哪儿哪儿都没那个黑影跟着,旁人做的云吞面总也不是那个味道,熏香里没有那股混着冷铁的味道,周峰

    怎么可能习惯,怎么可能,就一剑那样杀了他?

    金都城一百年了,足足有,一百年了。

    玄柘勾起唇角,眯着眼睛伸出手,刚杀完人的那只,还带着血。对着高高天空上的太阳,光线穿插在指缝,骨节分明。

    可他只能觉察到深入骨髓的寒冷。浑身克制不住的战栗被他强行压制住,几乎是瞬时,就化为一道流光,去到金都城。

    说是流光,可毕竟手忙脚乱,又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儿,玄柘赶到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要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的话,时间倒也够了。

    大消息大消息,婆娑那个剑仙可算出了他那竹楼了!

    一个书生还背着书篓,也没见读书,八卦事倒是喜欢凑热闹。

    是吗,是吗,自从他死了老婆之后,就一直在那竹楼里带着。我也听说,今晨有人路过时发现,人去楼空,结界都拆啦!

    旁边有个伙计兴致勃勃搭腔,扔一根筷子在桌子上,敲出音律来为这惊天新闻伴奏。

    就是在这金都城的客栈里,来往的人们聊的眉飞色舞,恍若身临其境,像也见了那剑仙的传世风姿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