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节 两女(第3/4页)

健壮。唯一的亮点,就是牙齿很白,眼睛很大,笑起来的时候,面颊两边露出浅浅酒窝。

    若是单纯以相貌外表评论,小桃红的确胜出月娘太多。

    徐彪不是色鬼。

    今日杀过人后,他一直觉得体内气血翻涌。也不知道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没有拒绝月娘,同时也惊讶于这个撑船女人体能的强健,自己甚至一度有吃力的感觉。

    第二天傍晚,到了乾州。

    徐彪没有下船,告诉月娘:“继续往下游走,我去岳州。”

    说完,又扔给月娘一块银子。

    第四天,岳州到了。

    徐彪还是没有下船,又扔过去一块银子:“我忽然想起在岳州没什么事情。还是去杜州吧!”

    两天后的清晨,船到了杜州码头。

    徐彪抖了抖衣服上的尘土,走上了岸。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忽然之间会想要与这个叫做月娘的女人呆在一起?

    她并不漂亮,只是平日里很常见的村妇。甚至可以说是粗笨。

    月娘的丈夫有痨病,除了带着客人跑船,月娘没有更好的谋生方式。

    江上的女子,把男女之事看得很淡。

    用另外一个世界的话来说,徐彪算的上是真正的高帅富,只要愿意,身边随时可以聚集起无数美貌女子。

    他只是觉得,与月娘在一起很舒服,不需要什么心机,也用不着防备。

    月娘把一包银子递到徐彪面前。

    十两一锭的官制雪花银,徐彪前后给了月娘三锭。从渭州来到杜州,船娘一般要价也就是碎银二两。

    徐彪看了一眼月娘,淡淡地说:“给你的,你就拿着。”

    月娘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深深做了个万福,转头离开,用力撑着竹竿,小船朝着来路上游缓缓漂去。

    渭州码头上那些女人说得不错,月娘这趟的确是拉了个好客人。

    虽然路上徐彪几乎没怎么说话,可是月娘看得出来,这个年轻道人对自己很满意。

    若是换在几年前,说不定月娘也会动了跟着徐彪私奔的心思。

    现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银钱还给徐彪。

    那毕竟不是我的丈夫。

    这种感情很奇妙,也很默契。

    徐彪一直把那包银子拿在手上,在杜州码头从清晨一直站到了中午。

    他进入了顿悟状态。

    不是因为女人的身体,也不是什么所谓的美色,而是他发现:自己对于人生的另外一半,有了前所未有的感悟。

    他喜欢月娘,但绝对不是爱。

    渭州、乾州、岳州、杜州……一路行来,这已经是徐彪思维神经能够承受的极限。他很清楚,继续呆在船上,只会让自己产生对月娘这个女人的反感,甚至厌恶。

    新鲜感只会在最初的时候出现。到了最后,事情往往会朝着反面变化。

    月娘毕竟不是修士,也不是自己想象中应该的伴侣。

    男女其实都是如此。第一个遇到的异性,未必就适合自己。如何让那段感情在内心深处永远成为美好记忆,也就显得尤为关键。很遗憾,不是每个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也就因此导致劳燕分飞,反目成仇。

    徐彪只是觉得意外,他没想到月娘会把额外的银子还给自己。

    也许,在月娘看来,自己与她之间,不过是一次再普通正常不过的交易。

    我撑船,你坐船,然后给钱。

    一切都那么自然,顺理成章。

    ……

    楚国京城,杨府外院周围,就是平康坊。

    杨逍推着一辆独轮车从街上走过,脸上颇有几分得意。

    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身形体量看上去却相当于十五岁的少年。母亲把父亲杨通的衣服改小,穿在杨逍身上颇为合适。这是一套黑色主调,其中夹杂着红色镶边的杨府家丁制服。之所以镶边,就是为了区别与内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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