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2)(第2/4页)

口嘴就没停过,连忙开口提醒道:晚上我还要带你去吃宵夜的。

    虽然少年时的记忆已经模糊,但努力搜寻了半天,还是依稀记得青年小时候眼馋过夜市上的多色冰激凌。尽管这会儿心情不大好,但还是想着要带他去尝尝,弥补一下过去的遗憾。

    宵夜?可是林渐西一愣,然后面上就露出一个歉意又为难的笑:我今晚已经和别人先约好了,不好意思啊风哥。

    谁?盛铭风立刻不爽地质问。

    是学校的老师,有个重要的生产实践项目我要先了解一下,不能不去。林渐西很认真地向他解释,眼底却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已经走到了新的阶段,既然我不再是你呼来喝去的小弟,那么就决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了。

    哦。事关学业,当然不能怠慢,于是盛铭风一听就蔫了。

    但他一贯不肯示弱,一边拿起筷子无精打采地戳着碗里的饭团,一边还要摆出一副高姿态:那就是你没口福了,过了这村可没这个店了。

    啊?下次你就不带我去了吗?林渐西马上急急地追问。

    我是大明星,我很忙的。金发青年瞪眼看他,还特意用重音强调了一遍。

    林渐西哦了一声,脑袋低了下去,垂头丧气的样子看上去可怜兮兮的。

    明明被拒绝的是自己,可盛铭风不知怎么,竟然觉得有点不忍心,又匆忙改了口:那下回看我心情。

    嗯。青年又闷闷地回了一个字,露出一段纤细修长的脖颈,像羊脂玉一样泛着光泽。

    行吧,改天一定抽时间带你去!他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风哥最好了!林渐西这才抬起头,开心地笑起来。

    盛铭风看着他的笑脸,心里就像是棉花糖丢进了醋缸,又酸又甜又软,脑海里只浮现出一个念头

    见了鬼了,我现在怎么好像拿这家伙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他长叹一声,也塞了口茄子放进嘴里,嚼着嚼着,却又忍不住悄悄地弯起了嘴角。

    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一个回工作室,一个打车去了环西南路。

    林渐西说自己晚上有约,倒也不全是在骗盛铭风,只不过约的不是老师,而是一个学长,科大毕业的博士,也是张教授的学生,目前在一家高新科技公司的实验室做研究员。

    而这个高端的PTE实验室傅临北昨天刚和他提过,方才这位学长发消息过来,说实验室的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晚上正好要跑一批样本,让他有时间可以先过去看一看。

    这次的生产实践对林渐西来说无疑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不仅能修到学分,还能接触到目前与投放市场最接近的一些前沿技术,所以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他提前半个小时就赶到了公司。

    虽然是晚上,但这栋楼科研气息浓厚,依然是灯火通明。而且虽然只是集团底下一个分公司的产业,地方却很大,中间有四层都是实验室,比学校的研究所要宽敞许多。

    林渐西和学长约好在三层的小花厅见面,但这地方不太好找,他转了几圈也没找对地方,就想着找人问问。

    走着走着,忽然就看到前面的拐角处站着两个挺拔的身影,他们隔着一段疏远的距离,看上去关系并不亲近。

    只不过这身影有点熟悉,林渐西眼睛微眯,凭借着自己的良好视力仔细一看,一下子就认出这两个人是傅临北和林瑜。

    毕竟是一个圈子的,认识倒也不奇怪。

    林渐西也没太在意,见两人正在谈话,怕打扰他们,便放弃了上前打个招呼问路的打算,抬脚准备离开。

    可就在这时,刚才目光一扫而过看见的某些画面却在电光火石之间激起了他的一些记忆窗口,灯光,绿植,两个人。

    林渐西直直地愣在原地,登时就是瞳孔一缩。

    他忽然就想到了原著里,主角林瑜提到自己白月光的那一段独白:

    再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常会想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