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9)(第2/4页)

那么多,受了那么多委屈,自己就该多花心思补偿。

    你说得对,我应该用实际行动让小西看到我的诚意。他抿了抿唇,眼中闪过一丝势在必得的流光。

    他下午刚好在Verdelite兼职,估计快下班了,我现在就亲手做他最爱吃的蛋糕,一会儿送过去顺便接他怎么样?

    光这样好像不太够吧。经验丰富的郑店长摸了摸自己光洁的下巴,沉吟道:渐西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特别喜欢的东西?

    其他的?路闻风皱眉思索片刻,突然眼睛一亮:我想起来了,他好像喜欢一个歌手,家里囤了不少专辑,那个人名字叫盛铭风!

    路闻风像是一下子找到了方向,马上振作起来:我找人帮忙要一下这个人的签名,然后再录个祝福视频什么的。

    他圈子里人脉广,联系个把艺人再顺便要套签名不是什么难事。

    我觉得这招可以。郑店长竖起大拇指表示赞同。

    只不过他对娱乐圈也不太关注,于是马上就跟着摸出手机准备查查这个小明星是谁,结果这一搜就发现不对劲了。

    诶等等,老板,这个盛铭风跟渐西两个人其实早就认识了。

    他一脸震惊,赶紧把手机屏幕怼到路闻风的眼前,你看,他们前不久还一起录了个综艺叫《我和我的朋友》,预告昨晚上就出了,现在热度很高呢!

    什么?

    他们是朋友,还一起录了节目?

    路闻风几乎是悚然一惊。

    那怎么小西从来都没提过?

    我看看!

    他心口砰砰直跳,莫名生出一股极其不祥的预感,甚至是有点粗暴地一把夺过郑宇凡的手机,直接点开了最上面那个播放量最高的视频。

    前面杂七杂八的废话和各种背景介绍有点多,看得他直皱眉,不耐烦地把进度条往后一拖,恰好拉到了双人采访的中间部分。

    画面上,两个人紧紧地挨坐在同一个沙发里,肢体接触极为自然,还没有开口,彼此之间的熟稔就直接从屏幕里透了出来!

    节目组似乎在问他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只听那个青年懒洋洋地回道:

    从小就认识了。

    路闻风顿时眼皮一跳。

    这一头显眼的金发,再加上这个熟悉的声音所以盛铭风就是那个和林渐西在福利院一起长大的发小!

    那么前阵子失联的那几天,林渐西说有重要的事要忙,对自己态度突然冷淡,其实就是在和这个人一起录节目。

    再往前想想,之前他在酒吧给青年打电话,却被盛铭风接起又强行挂断。那天在学校社团废弃的办公间里,他们曾经亲密地靠在墙角说话,还有那条两个人各自都有的手链

    路闻风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到林渐西白皙的手腕上,一眼就看到了明显的闪光,果真是每天都贴身佩戴。

    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亲密到什么地步了?

    他正神思不属满心怀疑,然而就在这时,郑店长像是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轻微地嘶了一声,冷不丁开了口。

    还别说,我越看越觉得这个小明星,跟老板你长得还有点像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路闻风的脑子登时就是嗡地一声,像台巨大的机器瞬间停转了。

    他没有力气思考,也没有能力判断,林渐西曾经说过的话仿佛海边奔腾的潮水,势不可挡地涌了过来,撞得他大脑生疼。

    染成金发以后,你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帅的人了。

    你的脸可是很金贵的。

    我很喜欢听他的歌。

    其实我最喜欢喝的一直是全麦纯咖,只是因为没有,才找了个味道比较像的替代。

    不会吧?应该只是巧合吧?

    小西是那么温柔体贴的一个人,他为自己做了那么多事,怎么可能会

    风哥是个特别仗义的人,一直以来都很照顾我

    视频里突然响起林渐西清润的嗓音,他脸上是清甜的笑容,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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