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第3/4页)

说等想到再找他兑现,但路闻风很清楚,林渐西以后都不会再提这件事了。

    他总是这样,懂分寸知进退,也不多问一句,明明默默做了很多事,却从来没有主动向自己要求过什么。

    其实不过是染个头发而已,为什么不让他高兴一点呢?

    路闻风不知怎么就觉得心里一揪,薄唇微抿,然后马上摸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下周帮我约一下Karlo,我要换个发色。

    知道了,什么颜色啊?那边随口问了句。

    金色。

    染成金毛?电话那头立刻提高了嗓门,声音透过手机直接传到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路大少爷您没事儿吧,什么时候成非主流了?

    路闻风暗暗磨牙:别说这些没用的,反正你帮我安排就是了。

    挂了电话,他转而看向满脸惊喜的青年,神色无奈地弯了弯嘴角。

    满意了?我估计以后是要被他们嘲笑很久了。

    那是他们不懂,这个颜色多适合你啊。染成金发以后,你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帅的人了。

    林渐西边说边吃吃地笑,笑得眼尾泛红一头栽倒在床沿,衬衣的扣子不小心挣开了两个,露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喘息的时候就像玫瑰花瓣在微微颤动,让路闻风看得一阵眼热。

    他干咳一声,避开这无边的艳色,转移话题打趣道:那第一帅是谁,你自己吗?

    没想到林渐西立刻止住笑声,脸一红,不说话了。

    他飞快站起来,坐到一边的高脚椅上,黑色九分裤往上缩了一点,刚好露出漂亮的脚踝,修长笔直的两条腿一晃一晃,好像要荡进路闻风的心里。

    不告诉你。

    他嘴角微扬,弯腰顺势拿起案几上的手机连着发了几条消息,面上带着十足的缱绻和甜蜜,眼神恍惚,那是在思念一个人的时候才会露出的表情

    只可惜沉浸在美色和温柔里的路闻风此时并没有发现。

    就在这时,林渐西的手机忽然疯狂地震动起来,他低头一看,登时就瞪圆了眼睛。

    坏了!张教授课程作业的deadline是明早八点,我CAD还没画完呢。不行,我得赶紧回去了。

    路闻风忙不迭跟着站起来:你先别着急,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你喝多了就好好休息,一个人出来送我多不安全啊。林渐西眼神关切,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了难得的强硬。

    再说你也知道,这儿离我住的地方挺近的,走一段就到了。

    说话的工夫,他已经打开了房间的大门,脚都迈出去了,却又探头回来:学长你记得喝醒酒汤,还有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知道了,你自己小心点。路闻风看着青年像小兔子一样飞速跑走,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然而小兔子一离开他的视野,就变成了大灰狼,急切的神色已经完全消失,一脸淡定地对着不断震动的屏幕按下了接听键。

    风哥,这么晚了什么事啊?

    作者有话要说:

    林渐西:替身就要有替身的样子,你金发的时候最像他了。

    知道真相后的路闻风:?说什么金色适合我,我看现在绿色才适合我。

    下章入V啦,林塘主即将开启大航海时代,在修罗场里乘风破浪,为小西加油,另外两本预收求养肥呀。

    1.《我不疯后他开始爱我》

    江慎言有个秘密,他喜欢自己最好的兄弟谢谨行,多年来陪伴他每一次得意失意,即使只作为朋友默默付出也觉得幸福。

    直到生日宴那天,他捧着礼物满心欢喜赶到,却只听到男人的嗤笑

    我怎么可能喜欢那个疯子?就是看他可怜。

    不是吧谢大少,人家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就一点不感动?

    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朋友居然想睡你,换你你不恶心?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原来我让他那么困扰。

    燕城人都知道江家二少是个疯子,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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