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95 第14节(第2/3页)

以为林秀在讽刺她。

    林秀告别难缠的张婶子之后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还是没有修缮的土屋,只留一个小小的窗子,屋里又黑又暗,让几十年之后回来的林秀十分不适应。

    林母看见林秀,顿时惊喜道,“他爹,秀儿回来了。”

    又出来个穿着汗衫叼着烟斗的老大爷,一身皮肤黝黄,是常年劳作的肤色。

    林父端详了一会儿林秀,说道,“怎么回来了?”

    面对父亲林秀反而说不出话了,她低着头,“给妈过生。”

    林父接过林秀手里的礼物,没再说话,也没多问。

    林秀让女儿洗脸,自己去厨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脸,凉浸浸的水让她因为太阳而燥热的心情舒缓下来。

    其实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为这时候的农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烧柴的土灶,院子里永远打扫不干净的家禽粪便,茅厕里的蛆虫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还是有永远消灭不干净的蚊子,她没有哪一天身上没有疙瘩。

    林秀当年第一次进城时就被城里的新鲜事物弄得像个土包子,不过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建设农村,不然也不会选择和粮食有关的专业。

    林秀和张妍妍喝完水,才从父母嘴里得知哥哥姐姐们在另一个队帮忙,中午不能回来吃饭。

    她们一家人坐在桌子旁边,张妍妍看什么都好奇,指着土灶问,“我可以帮忙烧火吗?”

    林秀点点头,“但要我看着。”

    林父就用一种非常端详的目光看她,等她们母女俩叙完旧,他才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记得上辈子林父也这么问过,她当时非常慌乱,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说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问了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还有自家做的小葱炒豆腐, 鱼则放进水缸里养起来,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这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林秀去开门,就看见是自己的老同学林素仙。

    她们整个村都是姓林的,因为当初老祖宗就找到这个地方安家落户,大家家家户户都有亲戚关系,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长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这么清楚记得她因为她是个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着林秀,指了一下放在墙角的锄头,说,“锄、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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