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集市(第1/2页)

    别人家,都是男人做主。

    但他们家,都是李金梅说了算(除了某些原则性的东西以外)。

    而买那些东西所需要花的钱,李振默还是有的。

    这些年来,他多多少少也存了几千块钱现金。

    换过是别人的话,他或许还会有点舍不得。

    可今晚对方所表现出来的惊人天赋,确实震惊到了他们。

    因此,花这些钱,李振默绝对是心甘情愿的。

    再说了,都是一些基础性的东西,能贵到哪里去?

    他可不会傻到什么都买的地步。

    最多,也就是买一些能够达到正常人水平的东西就足够了。

    余下的那些,自然要由对方自己挣钱来摆平。

    “哦!对了,妈,您也给他取一个名字吧!要不然,一点都不方便。”

    忽然,李振默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赶紧对李金梅说道。

    “这样啊!”

    李金梅思索了一下,便轻声说道:“既然他没有了任何记忆,以后寻找家人也有一定的难度。就让他和你一样,暂时取一个差不多的名字好了。你叫李振默,那他就叫李振广吧!”

    “广默?默广?”

    李振默喃喃自语。

    “嗯!就是广默的意思。有时候,人要学会低调一些,沉默一些,生活中才不会出现那么多麻烦事。我希望你们能够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李金梅幽幽说道。

    只是,眼神好像又开始涣散起来,仿佛再次沉浸在了某种回忆之中。。。。。。

    人头涌动,喧哗无比的朝阳街上,李振默背着一个粗布制成的手工袋,和李振广肩并肩地走着。

    果然,有人陪伴的感觉就是爽。

    别的不说,至少底气好像都比平时增加了不少。

    像一些平时自己不敢驻步的地方,都可以壮着胆子多瞄几眼。

    尤其是这小子太tm招风了。

    别看对方穿着和自己一样的服饰。

    可他的身上,却仿佛有一种专门吸引眼球的气场。

    就如同随意丢弃在破布上面的金砖一般。

    第一时间吸引人们眼球的只会是那块金砖,而不是破布的存在。

    所以,不论走到哪个角落,他都会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连带着,自己也沾了不少光。

    这意外的发现,令李振默很是兴奋不已。

    有生以来,从未得到过外人关注的他,仿佛找回了一些做人的自信。

    而原本打算买到自学的教材后,便马上返回家里的心思,都被冲淡了许多。

    他拉着李振广在这个边陲小镇上面,到处转来转去。

    为的,就是要多享受一下这难得的乐趣。

    前方,就是专门贩卖牛羊的集市。

    也是李振默平时最喜欢逛的地方。

    或许,是很少可以吃到肉的缘故,他对这方面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

    同时,也从侧面印证了那句没吃过猪肉,也看见过猪跑的俗语,是有一定道理的。

    平时赶集的时候,他几乎绝大多数时间都是要摆地摊卖东西。

    完事后,又要马上赶回家去。

    以至于,很少能抽出时间到这边来转转。

    既然今天难得有这个空档,他得好好逛一下才行。。。。。。

    “咦!那边怎么围着一大群人?”

    忽然,李振默的目光被前面那熙熙攘攘的场面,给吸引住了。

    当即,生性喜欢凑热闹的他,赶紧拉着李振广的衣袖,就往那边钻去。

    “唉!可惜了,老王这次惨了。”

    “是啊!谁那么缺德,居然干出那种事情?”

    “还用说,肯定是眼红呗!谁叫他养那么多呢?”

    “确实也是,老王的为人还不错,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得罪别人。除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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