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梅竹马(第2/3页)

饭就当是我们的散伙饭,从今以后,你没事儿别来找我,有事儿就更不用来找我了!”马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恶狠狠地说道。

    “我靠,有必要整得这么绝吗?!”目送着马戈起身离去,李易的嘴角不由泛起一丝苦笑。

    他知道,这家伙永远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否则,此刻就不会跑到柜台去结账了。真正让李易心中苦闷的,是被马戈勾起的那些回忆,像是五十六度的红星二锅头,烧得他口干舌燥,浑身难受……

    “只是女人,容易一往情深,总是为情所困,终于越陷越深……”

    听着耳麦里传来的歌声,李易蜷缩在特地为码字而买的巨型沙发椅上,突然觉得梁静茹的《问》,唱的应该是男人,至少,应该是自己。

    “可是女人,爱是她的灵魂,她可以奉献一生,为她所爱的人……”

    “扯淡,现在这世道,有几个女人会把爱视作灵魂?能为所爱的人奉献一生?我奉献你娘个腿嘞!”骂骂咧咧地将耳麦摘下,扔进了电脑旁的垃圾桶,李易觉得是时候振作起来,为梦想而打拼了。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脑子里有惊涛拍岸般的巨声响起,仿佛某种东西正要不受控制地倾泻出来,让他头疼欲裂。

    幸好,当李易的双手摸上键盘时,电脑便成了他最好的发泄口。一个个文字似乎承载了无数情感,带着某种魔力被击打在十七寸的显示器上,越排越多,越码越快。

    不知是受到白天的事情影响,还是自己的思绪牵引所致,小说的主人公“林笑”,今天竟然有了一个青梅竹马的女伴。而在李易的“操控”下,这个疑似“女主”虽出现得比较突兀,却也同剧情实现了无缝对接,让整个故事得以顺利延续。

    “哼,说来说去,还是打小培养的感情靠谱些!”恍惚间,李易瞄了一眼时钟,当发现已是夜里三点多的时候,他紧绷了一夜的神经终于舒缓开来,衣服都没脱就躺倒在了床上。

    ……

    ……

    “叮……叮……叮……”

    天刚蒙蒙亮,睡了还没三个小时的李易便被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吵醒,半死不活地爬了起来,从猫眼里向外望去。

    “嘶……”这一看不要紧,李易倒抽一口凉气,睡意竟是瞬间全无,整个人像被投入到了冰窟之中,清醒地不能再清醒了。

    因为,他分明看到门外站了一个清新可人的姑娘!虽只是惊鸿一瞥,但对方的魅力却已经通过猫眼传递过来,让李易浑身酥软,不能自已。

    在这一刻,李易对天发誓,哪怕对方只是走错了门,他也要留给她一个最完美的印象!于是乎,在接下来的二十秒中,李易完成了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等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啪”的一声,打开了房门。

    “同学你好,我姓李,名易,是这里的房客,你这一大早的登门造访,让我很是被动啊……”

    “大力哥,你不记得我啦?我是小林子啊!”没等李易把场面话说完,这位留着一头齐肩长发,俏皮可爱的小姑娘,就睁着一双无辜大眼抢白道。

    毫无疑问,女人的这种表情状态,是男人最难招架的,所以,李易瞬间就“麻”了,而更让他麻上加麻的,是小姑娘所说的那句话。

    “大力哥?!”这是被历史尘封了多久的记忆啊!

    如果李易的老年痴呆还没有提前到来,那应该是在九十年代初,自己还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带人四处打混的时候。

    彼时,自己也算是村中一霸,调皮捣蛋的事情没少折腾,因此,也就有了一群“忠粉”,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歌功颂德,呈仰视状。

    而此刻眼前这位落落大方,正看着李易不住傻笑的姑娘,便是自己当年的崇拜者之一,小他一岁的隔壁邻居,林小小,外号,小林子!

    说起李易他们这个村子,倒也简单,李、林两姓几乎占了百分之八十的人口,而李易的老娘就是林家闺女,说起来,还跟林小小他们家有些亲戚关系呢。

    “哎哟我的娘,怎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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