屐上霜(1)(第6/10页)

  “呜……没劲,走啦,回家。

    ”余蓓嘟囔着站起来,抓起宽边遮阳帽扣在头上。

    她没注意,鱼竿甩起来的几点水,恰好落在了她小背心微微隆起的一边顶端。

    湿润开的地方,顿时亮出了一小片深色的蓓蕾轮廓。

    魏凌允收拾着东西,眼睛忍不住往她被打湿的地方偷偷瞥了好几次。

    “呀,脚上又有泥了。

    ”她浑然不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凉鞋,很自然地往那块常坐的大石头上一靠,把脚伸进了已经不如从前清澈的河水里。

    魏凌允很自然地穿着凉鞋走进河里,蹲下撩水,用指肚一点点帮她擦掉上面的泥灰。

    看着略有点脏的皮肤恢复成白里透红细腻有光泽的样子,一种微妙的成就感混合着悸动在他心里漩涡一样转动。

    他忍不住小声说:“蓓蓓,你说你也不肯喊我哥了,要不,咱俩……咱俩……谈对象怎么样?”“不要。

    ”余蓓像是早就在等他憋出这句一样,小小的唇瓣噙着得意的笑飞快地拒绝,“才不跟你谈恋爱,让你那时候嫌弃我。

    ”“小心眼儿,我后悔了不行啊?”“不行。

    我就是小心眼儿。

    ”“那你还喊我哥哥,我把你当妹。

    ”“就不。

    ”“那我不给你洗了!”魏凌允的脾气也上来了,“回头我给我对象洗去!”余蓓抬眼望着他,扁了扁嘴,又哭了。

    更糟糕的是,随着掉下来的眼泪,他还看到她的短裤上,分明有一小块红,正在迅速蔓延开来。

    “你……你流血啦!快去医院!快去医院啊!”那次闹的笑话,让他比一般男生更早知道了什么叫做月经,什么叫做初潮……(五)那次赌气魏凌允一直记在心里。

    初中新生报到之后,他就惦记着在班上找起了适合的女朋友。

    他当然不是说已经不再喜欢余蓓,事实上,那个夏天他第一次梦遗之后,就经常会梦到余蓓光溜溜不穿衣服的样子。

    他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男生。

    实际上,魏凌允在身高抽起来之后,已经是朋友之中最讨人喜欢的男生。

    在班上其他同学悄悄谈对象手拉手上下学的时候,并不是没有女生对他产生过懵懂的情愫。

    但当时一班和三班都在传,余蓓是魏凌允的女友,两家定了娃娃亲,长大后就要结婚一起过日子,别人都没戏。

    结果就是,魏凌允到小学毕业都没收到过女生给写的小纸条。

    初中就不一样了。

    到了初中,他们虽然还在一间学校,但足足有七个班,而且,魏凌允在一班,余蓓在七班,都不在同一层。

    流言蜚语的影响力,自然而然消失不见。

    于是魏凌允很认真地把交个女朋友,开始自己的初恋,当作了初中的头号任务。

    之所以会这么想,并不仅仅是因为暑假缠着余蓓让她答应做自己真正女友的行动宣告失败,也因为他并没太把学习当成很重要的任务。

    魏凌允的头脑很好,小学三年级就被班主任推荐去邻校参加区数学奥林匹克集训班,六年下来收获奖状一墙,小红花无数,考试卷都被豁免不必家长签字。

    所以初中在当时的他心目中,不过是换一个地方认识一些新朋友而已。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交个女朋友。

    不到一个礼拜,他就选定了五个目标,在笔记本上画好表格写进去名字,一点点完善信息资料,打算找一个和自己最合适的女生,共同度过充实的初中三年。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就在他跟五个女同学关系都已经搞好,性格爱好什么的都了解得差不多时,班上另一个女生给他传纸条了。

    那是他小学的同班同学,个子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戴着眼镜,曾经跟他一个小组,做组长负责收他作业。

    而他是课代表,收齐的作业最后还是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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