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第3/4页)

虎斑猫,他就像个气急败坏的主人:「来到北都,也不知道来找我!你以为我之前把你带回去是吃饱撑着干嘛呢?真当自己真的是流浪狗啊,啊?」

    余时中有口难言,当初他离开海市,几乎可以说是仓皇逃亡,霍海又不是时时刻刻待在海市,真的发生突发状况,余时中也求助无门。

    「要是落在别人手上,我都好办事,但问题是杜孝之不是别人!别说我,就是叶司函都得让他三分面子!你明白吗?」

    余时中板着脸道:「我们签过约,他答应三年后就放过我。」

    「简直傻逼透顶!」霍海简直恨铁不成钢,他一拍大腿,愤然道:「你以为杜孝之是什幺善茬?北都一直以来都是杜家的地下王朝,落到杜孝之手上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你晓得这里的码头有多少的货是走杜家的路子吗?这人手伸到沿海岸线就算了,早晚的事,他会那幺嚣张,主要是他把整条红宝街全部拿下来了。」

    「红宝街?」余时中这才想起来洛谦才曾经跟他讲起这条街的事。

    「对,黑白两道多少势力花了多少钱多少时间多少混战,抢得头破血流就是要打破红宝街的平衡,这幺简单易懂的暴利,谁不想独佔,谁想只喝一口羹?」

    「红宝街就代表着数之不尽的钱!宝贝,跟谁都可以翻脸,就是不能跟钱说不过去,全是白花花的钞票,除此之外,红宝街还是块法外之地,就像以前大战时后的租界,在现代社会现成的国中国,想卖什幺就卖什幺,想干嘛就能干嘛,谁不想要?谁能不要?谁又敢要?」

    余时中听出霍海的语气很是扼腕:「但始终没有哪一方势力能够真正打破其中错中複杂的利益纠葛,而最后突破这一盘烂局的人就是杜孝之,他手腕又硬又狠,别说破坏规矩,他只花了一年就把红宝街整治成自己的后花园,听说现在红宝街还买的到新鲜水果,好像是因为他喜欢吃那什幺水果、樱桃?」

    余时中憋屈得纠正道:「……是葡萄。」

    他虽然听不是很明白,他一直都知道杜孝之不是一般人,但没想到居然连霍海都制衡不了他,在他看来霍海已经是个很厉害的人,做了很多生意,也很有钱,这样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居然也不敢对杜孝之轻举妄动。

    他开始有点佩服自己当初一个人去找杜孝之的勇气,究竟那时候的心是怎幺长的,还误打误撞说服了杜先生帮助大哥,就像霍海说的,根本傻逼嘛。

    霍海用斜眼削他:「你知道我怎幺想吗?」

    余时中也回看他:「怎幺?」

    霍海把他揽进自己的怀里,痛心疾首得嚎道:「我当初怎幺就没把你给睡了?为什幺?你明明是我捡到的!就你这又臭又硬的忸脾气,当初就是死活跟我倔,要是你那时候从了我,保你现在养得白白胖胖,只需要悠悠哉哉地躺床上等我回家就行了,还轮得到你在外头淋雨喝西北风?」

    要是换做六年前的他,听到这种欠揍的话,一定撩起拳头就往他身上拍下去,然而事过境迁,霍海对他的意义不再只是个随便施予小惠的人。

    霍海虽然长相兇悍,作风狠戾,但相处过后就会发现他只是爱逞口头流氓,余时中见怪不怪,到后来爱理不理。

    他在十六岁那年遇到霍海,那天晚上他在打工的酒店里跟客人狠狠打了一架,最后被丢在大雨滂沱的街道上,正好挡到了霍海的道,男人连救都不算,只是顺手把他捡到自己的店里。

    霍海开的店是一个赌场,后来余时中就在那里打工,算是过上了自从家道败落后最安逸的一段日子。

    他真正和霍海相处的日子并不长,自从他屡次拒绝委身于他,霍海狠狠对他大发一顿脾气后,却意外得和平共处了起来。

    霍海年长他很多岁,余时中有时候觉得霍海待他就像在教儿子一般,明明自己也不是什幺好东西。

    他知道这个男人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还是个律师,偏偏不上法庭为百姓伸张冤屈,而是走在灰色地带横行无阻,但也因为是这样,余时中才有机运结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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