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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怨。

    nick垂眼抿着嘴低笑一声,不再推辞,那我得在旅途上选个精美的纪念品给你。

    连诀亮扯了下嘴角,看着他放在脚边的背包,犹豫一会儿还是忍不住问:你这次旅行…是一个人吗?

    不是,这次带了我妈。nick捞出挂在脖子上的银链子,坠饰是一个只有指节大小的玻璃瓶,里面装了一些白色的/粉/末,终于能带她四处走走了。他弯了弯眼睛笑着。

    他呢?连诀亮又问,你有跟他说吗?

    没有,我不想以这么软弱的模样出现在他面前。nick摇了摇头,眼里露出几分落寞跟无奈,我很迷惘,不知道怎样才是对的。爱好像是裹着糖的药丸,甜甜的外壳舔完了之后里面都是苦的。我不懂为什么爱一个人会衍生出那么多的烦恼跟痛苦,最后就算修成正果了,总有一日还是会天人永隔,何苦来搞一遭?

    他拧着眉挠挠头叹口气,弯腰使劲将背包甩上肩,掂了掂,我还是自己出去走走吧,在旅途上沉淀一下慢慢想答案。

    嗯。路上小心,肩膀才刚好别太逞强,吃的住的不要亏待自己。他又要走了,这个人他永远留不住的,连诀亮垂在身侧的手攥紧了拳头又松开,在nick肩上捏了捏:再见。

    nick毫不迟疑地转身,手往空中随意一抹,我走啦,拜拜。

    翩翩,我忘了问你要去哪儿?连诀亮冲着他的背影喊着。

    我啊,nick侧身,眼一眨嘴角一扬,我带我妈去看最美的日出。

    在隔了一年多以后,他又再度踏上这个一言难尽的国度,降落的城市是东方大城,曾经是英属印度的首都-加尔各答。

    下了飞机温暖潮湿的空气袭面而来,全身细胞敞开舒展,nick脱掉羽绒外套塞进背包最里层,摸出太阳眼镜夹在领口,长裤被他卷起来一截,很久没日晒的脚踝白晃晃地特别扎眼。

    nick和当地人一起挤上巴士,跟前后左右的人大玩三贴,很快就蹭出一层薄汗,车箱里的空气比三千公尺高山还稀薄。心脏随着车子没有预警的急煞猛停越跳越快,咚咚咚地胸腔里面鼓臊,他把手掌覆在心口上,重新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他很快地回归到旅行模式,到达的第二天就在路边给街头理发师剪头发,坐在小凳子上肩头披了不知道多少人披过的圈兜,一直叫再短一点再短一点,不到二十分钟,三千烦恼丝变成了小寸头,阳光能够照进头皮里,nick觉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