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何在】(4.1)(第5/7页)



    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但对我没用。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

    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

    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

    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

    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

    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

    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女人,你们留不住的。

    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

    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

    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

    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

    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

    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

    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

    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

    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

    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

    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

    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

    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

    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

    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

    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

    我只是告诉他:对。

    法律说不行就不行。

    除非你推翻共产党,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

    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

    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

    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

    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

    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警察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

    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

    不要脸的东西。

    王八蛋——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

    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

    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

    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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