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何在】(4.1)(第5/7页)
他们曾经用这种办法成功阻挠过其他的解救行动,但对我没用。
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当中确实可能有悍不畏死的家伙,要对付这样的家伙,就必须表现得比他们还悍不畏死。
民不畏死确实令人恐惧。
但一个悍不畏死的警察,一个悍不畏死的哥哥会更令人恐惧。
只要能救走我的妹妹,我可以不择手段。
我马上就朝天开了一枪,子弹穿过茅草屋顶,枯枝碎叶簌簌落下。
然后我疯狂地怒吼道:来啊,打死我。
我还有六发子弹,拿六条命来换我的命!枪声暂时压制了他们的声音。
我抓住时机,继续歇斯底里地咆哮道:这个女人,你们留不住的。
要么让她现在跟我走,要么你们赔上几条人命来打死我。
打死了警察,这件事就闹大了。
国法不是儿戏,你们要是打死了警察,还想留住这个女人?我那些手下已经救了人回去了。
我这个领导要是没回去,你们自己考虑会是什么后果。
村民们一时没有再说话,但也不曾散去。
我也不等他们回答,拉着心儿就走向屋外,毫不退缩地走向看似凶神恶煞的人群。
在旁观者看起来,或许我带着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般一往无前的气势,但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为了带走我的妹妹而已。
世界上的事便是如此。
在这场比谁更不怕死的竞赛中,我的气势占了上风。
有几个人看着我手中的枪,退开了一步。
但还是有人挡在我的面前。
一个个子比我还高的年轻人愤怒地瞪着我,不肯移开脚步。
让开。
我平静地对他说道。
他没有回答我,圆睁的双眼中带着不甘。
你这是阻挠执行公务,已经犯法了。
我瞪着他的眼睛,和他对视。
别他妈拿犯法来吓老子。
年轻人粗鲁地回答道:我们买来的老婆,凭什么说带走就带走。
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快二十年,这年轻人大概就是在世纪之交出生的吧。
我没有时间思考这是谁的悲哀,简单地回答道:因为法律规定不许这样做。
年轻人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罢休:我们祖祖辈辈都是从外面买老婆。
我奶奶是我爷爷买回来的。
我娘是我爹买回来的。
你一句话说不行就不行?我不在乎他能不能接受。
普法工作不是我的职责。
我只是告诉他:对。
法律说不行就不行。
除非你推翻共产党,自己当皇帝,自己定法律。
不然你就是对抗国法。
年轻人还想说些什么,我见天色已暗,不能再耽误时间,便怒吼起来:让开。
说完便举起枪口顶住了他的脑门。
村民们喊叫起来。
年轻人也哆嗦了一下,但仍然强硬地挡着我:你敢。
我冷笑起来:我打死你,也最多是犯了错误。
你们阻挠我执法,一群人拿着凶器围着我,我好害怕,哎哟喂,吓死我了。
结果不小心开枪打死人,开除不能当警察了,可能判个三五年,但是我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随随便便搞个保外就医,继续悠哉悠哉地过我的日子。
你不信,大可以拿自己的命试试。
村民们怒吼起来:你这个狗官。
不要脸的东西。
王八蛋——我不在乎他们是否愤怒。
我在乎的是今天一定要带走心儿。
这一刻的我自私而且残忍,我已经做好了出几条人命,不管包不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准备。
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地解决心儿的困境。
所以我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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